(通讯员 喻伟伟)为充分发挥消防救援部门在预防和化解火灾事故矛盾中的专业优势和实践优势,以务实之举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全面打造更加优质、高效、便民的消防服务环境。9月15日,景德镇市珠山消防救援大队与珠山区法院签订共同推进诉前调解工作合作协议,力争以最快最好的方式解决辖区群众消防安全领域的矛盾纠纷,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于苗头、解决于诉前,同时也将为新时代消防服务革新和区域消防安全治理现代化提供有效的前瞻性探索。珠山消防大队大队长陈坚、珠山区法院院长陈翰朋共同签署合作协议。
协议合作方式主要以珠山消防救援大队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坚持以依法调解、平等自愿、调解中立、调解保密、调解高效为原则,以中立第三方身份主持调解归珠山区法院管辖范围内火灾事故等与消防救援有关的民商事案件及涉诉信访案件,协助纠纷各方通过自愿协商在诉前达成协议解决争议,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做到定纷止争。在消防部门调解完成后,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的,由法院第一时间出具“民事裁定书”予以确认,坚决维护消防部门调解的权威性。
此次协议的签订,进一步加强了与地方协作沟通联动,实现行业调解和司法机关的优势互补,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也为创新消防服务和改革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探索和研究。同时充分展示了消防救援部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好事办实、实事办好”的鲜明导向,通过“我为群众办实事”实实在在的具体措施,进一步牢固树立了切实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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