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心眼里感谢小港派出所民警,因为你们及时破获盗窃案,帮我家挽回了损失,你们不愧为是人民的好公仆。”近日,被盗受害人潘大姐激动地对湖北省洪湖市公安局小港派出所民警道出心声。

9月2日,洪湖市小港管理区居民潘大姐来该所报警时激动地说:“我家的条件本来就不好,真不容易在小港开了一个小卖部,就像见了鬼一样,今年4月份被偷了一次,是你们帮我把人抓住了,这次又要拜托你们,一定要帮我抓住小偷。”

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潘大姐家勘察现场,她家后门墙角的视频监控器引起了民警关注。通过她家监控和路面监控进行比对,一个骑着红色两轮电动车的男子进入了民警视线。这辆两轮电动车在9月1日16时许,在潘大姐家后门停留了大约两分钟时间,离开时候,电动车的车脚板处多了一个红色塑料袋,同时通过询问受害人,其表示当天下午并没有人在她家小卖部买过东西。

在锁定了嫌疑车辆后,民警经过监控视频比对,发现该电动车进入小港老桥桥头后不见了。9月9日上午,该所副所长陈旭带领小港派出所民辅警到案发地摸排,发现了疑似作案车辆,于是将车主张某(男,26岁,湖北咸宁市赤壁人)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面对民警的视频证据,张某承认了其涉盗犯罪事实。

原来案发当天,张某上午去过受害人的小卖部,知道只有一人经营小卖部,顿时就起了偷东西念头。当天下午16时51分,再次前往受害人小卖部的张某,见店门关了,害怕拉卷闸门发出的声响会引起周边人关注,于是张某从潘大姐隔壁家中潜入到小卖部,寻找是否有值钱物品,其发现了受害人放在卧室衣柜里的5条软蓝黄鹤楼香烟,于是就实施了入室盗窃。

张某认为自己行动隐秘,手段高明,没有留下任何蛛丝马迹,没有想到还是在小港“翻船”。在派出所办案区里,张某发出了一声叹息,并对涉嫌入室盗窃供认不讳。

目前,张某已被洪湖警方依法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此案正在办理中。(吴道敏 黄凌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