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南阳市召开依法规范中心城区非机动车秩序专项行动动员会,并印发《南阳市依法规范中心城区非机动车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方案》提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对市中心城区电动车进行免费登记挂牌。
(一)对电动(两轮)车,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的,经核查车主身份证、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明或CCC认证证书等材料后,悬挂普通电动自行车识别号牌(绿牌)。
(二)对《通告》发布之日前购买的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的电动(两轮)车,悬挂临时电动自行车识别号牌(黄牌);非标准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悬挂临时电动车防盗识别编码牌(黄牌)。对无法提供购车发票或车辆合格证明的,车主签订承诺书,予以悬挂临时电动自行车识别号牌或临时电动车防盗识别编码牌。
对《通告》发布之日后购买的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的电动(两轮)车,不予悬挂临时电动自行车识别号牌;非标准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不予悬挂临时电动车防盗识别编码牌(购买日期以机打税控发票为准)。
(三)2022年2月28日前登记完毕,逾期不再办理。悬挂临时电动自行车识别号牌的非标电动(两轮)车,以及悬挂临时电动车防盗识别编码牌的非标准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自挂牌之日起设定3年的过渡期,过渡期满仍在市中心城区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严格依法处罚。
(四)中心城区依法规范区域为长江北路以西、长江路以北、北京大道以东、信臣路以南(均包含本路),以及月季大观园、高铁东站区域。
(五)对以往发放“核发牌、备案牌”等各类号牌和外地号牌,统一到登记挂牌服务点免费更换;对从事物流、配送的三轮、四轮电动车,由运营公司统一外观和公司名称后,悬挂临时电动车防盗识别编码牌。
(六)对符合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新能源汽车属性的,应当办理机动车登记并悬挂机动车号牌,持机动车驾驶证依法上道路行驶。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销售商家销售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应当随车悬挂普通电动自行车识别号牌。
2022年1月1日起,对仍未登记挂牌的电动(两轮)车、非标准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由执法人员现场查处并登记基本信息,责令其限期对车辆进行挂牌登记。2022年3月1日起,未登记挂牌的电动(两轮)车、非标准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禁止在市中心城区行驶,违者依法查处。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