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情况

荆州市洪湖市新滩镇电镀集中园区内的消防设施供水不足,园区内的电镀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不合规,园区企业偷偷生产,违规排放。

 二、主要做法

(一)调查核实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园区内的电镀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不合规”事项,经调查核实,属实。经查,湖北佰亮电镀有限公司5号厂房内的电镀生产线2019年10月发生火灾,2021年4月份投资510万重建,在原来基础上增加了一条电镀生产线,存在批建不符现象,已立案调查;此外,该企业于2020年11月在4号厂房一条生产线上增加了一个电镀糟,准备作为镀银生产线,因没有获得使用氰化物的使用指标批复,一直未生产。该项目属于未批先建,生态环境分局已对该生产线进行查封,并立案调查。

(二)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新滩经合区管委会、洪湖市公安局、洪湖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洪湖市分局、洪湖市消防大队组织40余人联合执法专班分别对该企业消防设施、环评批复、危险化学品、污染物排放等情况进行检查,同时组织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进行了污染物取样检测。

新滩经合区管委会组织专班对园区重点企业开展了环保政策宣传和全方位排查,利用化工园区一体化指挥平台加强对园区雨水管口、各企业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企业噪音、大气情况进行监测,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三、整改成效

对环境违法行为企业加大惩治力度,进一步强化经营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切实补齐环保工作短板,规范园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增强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意识,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