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印发
《山西省荣军医院关于优抚对象等人员
医疗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办法”)
向户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
并且在山西省荣军医院
就医和配置康复辅具的
退役军人、烈士遗属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现役军人亲属
(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
退役军人亲属
(父母、配偶、子女)
提供货币化医疗补贴
☀ 本办法覆盖人群广、补贴力度大。
医疗补贴对象免收挂号费;
门诊检查补贴每人每年累计最高限额2000元;
住院治疗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后,自费部分可享受每人单次补贴最高限额7000元,全年补贴累计最高限额2万元;
健康体检选择山西省荣军医院体检中心固定套餐,符合条件人员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体检补贴;
配置辅具补贴(限于假肢、截瘫支具、定制矫形器)每人每年最高限额2万元。
☀ 本办法具体由山西省荣军医院组织实施。
医院设立医疗补贴项目办公室,负责医疗补贴项目的日常管理及补贴审核、发放等工作。
符合条件的医疗补贴对象门诊检查、住院治疗、健康体检、配置辅助器具结束并据实结算相关费用后,本人或委托人持缴费凭证、本人银行卡、委托书、有效证件等相关材料到项目办公室申请补贴。
审批通过后,将以转账形式将医疗补贴发放至医疗补贴对象银行卡。
来源|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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