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眼查App显示,林俊杰与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肖某相关案件新增送达公告,相关案号为(2021)沪0110民初12812号,经办法院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公告详情显示,原告林俊杰诉被告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肖某肖像权纠纷一案,请求判令被告肖某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250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维权成本合理开支5000元,以上共计275000元等。
背景:公司警告,粉丝劝删,b站直接下架了违规视频。
过程:这个up主长期将JJ的肖像利用ai换脸到无关影视视频中进行恶搞,二改视频不仅侵犯了原影视作品的版权,还给林俊杰带来恶劣影响。以此博取点击率盈利,点击量达数百万,实属恶劣。
导致:林俊杰公司发出版权警告他也不删,不得已只能走法律程序,将up主告上法庭,索赔27.5w。
结论:该up主长期恶意利用AI换脸恶搞视频抹黑林俊杰本人,视频播放量总计上千万至今利用换脸视频盈利几十万甚至不止。公司已多次警告,平台多次下架视频,但该UP主依旧不以为然、死性不, 愈加猖狂一次又一次的触及法律底线。
现在告他只是维护林俊杰自身合法权益,而这位up主目前暂无赔偿到账。
小编慕名去搜了这位up主,大部分ai换脸视频,明晃晃的写着违法二字没看见吗?不懂为啥有人还觉得是恶搞。我都替这些被他换脸的人感到难过。你一次恶搞我会觉得你是好奇,但次次来就是存心故意恶心来,事后还觉得无所谓,可能是播放量和money给的勇气让他们觉得被告也无所谓吧。
前有蔡徐坤,现有林俊杰,支持艺人告这些恶意鬼畜别人的up主,适当的冒犯是喜剧,但明显有些就是以恶搞别人为乐,那些说格局小的,麻烦你把自拍视频拿出来给他们恶搞去,公众人物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形象名誉,某些人别一副无赖的样子。
这就好比故意找角度拍别人丑照发出去当玩笑,当事人来质问你凭什么发出去,你却说一句别人玩不起。很恶心的一种行为,好像别人就该被你取笑一样,你这么玩得起,拿你丑照发出去啊,发别人干什么。
一次是玩笑,一直发同类低俗视频就是恶搞博流量。娱乐活动应以遵守法律、尊重伦理道理为界限。玩可以,但不应丧失道德底线甚至做违法乱纪行为。
希望b站被能把这些恶意换脸的up给封了。
如果林俊杰胜利,并且索赔按照原价赔偿,那么就是非常的有意义。毕竟这本来就是合法维权,不能因为以前别人不介意就说这可以,b站不知道多少恶搞明星的视频,人工审核了个寂寞。如果视频无伤大雅,别人也不会介意,但是b站多少换头血腥暴力,没什么技术含量的全屏点蜡烛红色字辱骂的。这种行为既不道德又违法。
对此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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