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张以复旦大学为抬头的“纪律处分决定书”在网络引起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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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显示,该校两名硕士研究生一名博士研究生因校外嫖娼,学校依照《复旦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给予三名学生开除学籍处分。
处分决定书显示,落款为2021年9月18日,有校长许宁生签名。
根据学号推断,开除的三人中,第一个是学校的博士,第二三个应该是在职研究生。两个是去年九月,一个是今年一月,均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今年9月18日,复旦大学决定将三人开除学籍。
一博士研究生于2020年9年26日在校外嫖娼,被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有《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证实。
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依照《复旦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经2021年9月6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给该学生开除学籍处分。
另外两名硕士研究生也于不同日期在校外嫖娼,被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和嘉定分局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九派新闻联系了复旦大学校长办公室,一工作人员表示没听说这份文件,不清楚该情况。
复旦大学宣传部门一工作人员告诉九派新闻,刚知悉此情况,具体不清楚,还需要进一步了解。
记者查询复旦大学信息公开网,《复旦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显示,卖淫、嫖娼,或者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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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科研菌,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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