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汽车走进千家万户,买车对大部分城市人口来说不是太大问题,问题还是车位紧张,所以不少人买房子时会顺便买上车位。但有时车位资源紧张,不是你想买就能买得到,因此会产生一些纠纷。比如最近发生的两起停车位纠纷就值得我们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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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区的停车位卖不动,人们都希望降价以后再购买,可有个男子不这么想,他直接花了4000万买下该小区所有327个停车位。一个人当然没那么多车可停,很快此人就将停车位都装上地锁不让别人在那里停车,这是打算干什么呢?这种做法当然会引起其他业主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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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其他业主质问这位男子说,买那么多停车位是为了方便自己员工停车,至于还有多余的则对外出租。如果你没有停车位就可以选择租他的,价格要比买一个停车位划算得多。

很多业主并不认可男子的做法,就找到物业强讨一个说法,物业大体意思是:当时小区刚完工时让你们买车位,可你们就是不愿意购买,希望等待车位价格下降。后来我们这里开始人车分流不能在地面停车了,你们才想到地下停车位,却发现已经被人全部买走,这又该怪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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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这是一起典型钻空子事件,或许其他业主仅仅是手头不充裕,等到手上有钱时发现已经没有车位可买,只能租别人的车位,业主当然心中会很不愉快。

还有一位女士花了25元买了个车位,买到后让她很不开心。因为这个停车位有一扇巨大的人防门,平时还总是开着,这导致她根本没办法好好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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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女士将这个问题反馈到开发商,开发商给了他两个方案供该女士选择:一个是可以为他换车位,另外一个是全额退款。该女士表示开发商给自己换的车位距离自己家实在太远,当时就是因为这个车位近便才购买。如果退款的话,当时这个车位花了25万,已经给了开发商三年,这三年的利息什么的又该怎么算呢?所以他坚持让开发商给予他补偿。

对此有律师认为,如果当时确实根据图纸选的车位,结果发现没办法正常使用,该女士当然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开发商除了应该全额退钱之外,还应该按照银行同期利息支付该女士的利息钱。如果要调换其他车位,开发商也应该予以补偿,但这种补偿具体数目是多少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还是要看双方协商的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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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购买停车位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呢?

第一,车位产权。看看车位是不是开发商的,看看能不能办理产权证件,如果是公共设施那么是不能私自出售的。

第二,观察车位位置,车位的大小,这对以后能不能转手作用极大。尽量选择两个柱子之间车位,一般来说这个位置的车位都比较宽,两侧开门也不容易影响别的车辆。

第三,确定是不是已经被人提前租下?

这种情况经常发生,有人买了车位但却没有车,就一直放在那里空着,结果被物业悄悄租给别人,这样物业就等于一个车位赚了两份钱。

第四,购买车位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车位可以贷款,但只能用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新,装修房屋,不允许挪作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