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王宣人饮酒驾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事发生2017年6月9日,王宣人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在共和路与共城大道交叉口行驶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酒精测试,实测值为78mg/100ml。6月13日,辉县市交警大队对王宣人处以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处罚。

2021年9月,王宣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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