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引纠纷,倾情调解化矛盾
“谢谢法官,这起交通事故纠纷终于解决了”,当事人陈某及其家属说道。近日,在长汀法院大同法庭,一起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伤残的赔偿纠纷成功调解。
案情回顾
2018年12月,胡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载陈某,与驾驶货车的吴某相碰撞,造成胡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陈某九级伤残。该起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胡某与吴某负同等责任。事发后,陈某及其家属与吴某、保险公司联系沟通赔偿事宜,但因赔偿数额上分歧较大,三方协商未果,陈某及其家属将案件起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
法官在查阅卷宗厘清争议焦点后,组织三方进行面对面调解。法官向三方当事人详解介绍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和保险赔偿的相关规定。调解中,三方当事人对城镇与农村的计算标准存在争议。随后,法官耐心进行释法说理,并引导当事人通过换位思考的方式开展调解。最终,三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该起交通事故纠纷妥善化解。
该案成功调解,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也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取得良好效果。下一步,长汀法院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及时化解群众身边的矛盾纠纷,畅通司法便民“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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