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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从梅县区交警部门获悉,9月22日起,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在梅县城区开展为期半年的禁鸣专项整治行动,旨在减少城市交通噪声污染,为市民创造绿色、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据了解,9月22日起,梅县城区范围内所有道路全天禁止机动车鸣喇叭。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经部队车辆管理部门核准安装警报器并悬挂部队号牌的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遇有交通受阻时,可以使用符合规定的喇叭警报器。驾驶机动车在禁止鸣喇叭区域、路段鸣喇叭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

梅县区交警提醒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禁鸣规定,减少噪音污染,安全文明驾驶,共创绿色、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黄韬炜 温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