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党中央、国务院已经对优化生育政策作出的重大部署,其中就强调了要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李忠在今天(9月27日)国新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提出,加大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工作力度,全面落实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的法律法规政策,创造性别平等的就业机制和市场环境。对招聘、录用环节涉嫌性别歧视的用人单位进行联合约谈,依法惩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从政策、培训、服务、保障四个方面综合发力做好促进妇女就业创业、保障妇女平等就业:

一是着力完善妇女就业支持政策。鼓励外出务工妇女返乡创业,支持有意愿的妇女下乡创业。扶持民族传统手工艺品产业发展,提高组织化程度,促进各族妇女就地就近就业。支持脱贫妇女通过就业帮扶稳定增加收入。支持女性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是着力加强妇女职业技能培训。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力培育知识型、技能型、创业型女性劳动者。“十四五”期间,将开展大规模的职业培训。开展适合妇女特点的新业态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加强对女性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创业等培训,提升妇女就业创业能力。

三是着力健全妇女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大招聘服务活动力度,通过“春风行动”“百日千万网络招聘”“金秋招聘月”等专项服务活动,集中为妇女提供精准的人岗对接服务。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多渠道帮助就业困难妇女实现就业,突出做好女性脱贫人口的就业帮扶,兜牢就业底线。

四是着力维护女性劳动保障权益。加强用工指导,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推动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同时,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管和劳动监察执法,坚决纠正查处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招聘信息的行为,切实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益。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