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有效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日 前,随着法槌清脆敲响,某公司诉下花园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一案在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 下花园区一副区长作为区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整个庭审过程流畅、 审理规范严谨,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此次庭审正是市司法局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 市司法局切实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自觉意识、应诉能力和应诉水平,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真正实现 “告官能见官” “出庭又出声”。
据了解, 市司法局作为全市行政应诉工作的监督指导部门, 与两级法院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法院主动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通知、 数据采集和反馈工作, 定期与行政机关联合举办培训与法庭观摩活动, 提高机关负责人的出庭应诉技巧;市司法局及时了解全市行政机关诉讼情况, 掌握行政机关在执法和应诉中存在的问题, 加强诉后整改监管。
结合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实际情况, 市司法局通过制定应诉制度, 对出庭人员、 责任、 出庭范围作出进一步明确和优化;建立报告制度, 县 (区) 行政机关按年度向市司法局报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报告, 该局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应诉情况。
同时, 行政机关出庭应诉, 行政应诉能力建设,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落实败诉行政机关报告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报告制度等情况, 被纳入年度依法行政和法治张家口建设考核范围, 每年度由市司法局向省司法厅和市政府书面报告。对未按要求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单位, 及时进行通报、 发出行政建议或提醒函、 提出限时整改限时回复要求,同时将有关情况抄送县 (区)政府办、依法治县 (区)办及县 (区)司法局, 形成强有力的多方协同监督格局。

记者:孙媛

通讯员:郑超

编辑:苏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