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注意到,张家口市住建局等四部门联合发文,要求新取得预售许可的项目不得低于备案价格的85%进行销售,被称为楼市“限跌令”。
众所周知,张家口因为北京冬奥会和京张高铁开通等因素的影响,房价在短期内大幅提升,从过去的六七千,达到顶峰时期均价13000每平方米。
在我的认知中,房产和黄金一样,具有毋庸置疑的保值增值属性。自古以来就有卖地卖房败家之兆的说法。特别是近年来张家口市区房价的大幅上涨,老家下花园区也跟着水涨船高,让我这个本不关心房产的人坐不住了。去年通过熟人,以七千多的价格在下花园买了一套房。捡了这么一个“便宜”,当时的心情还是很美的。
而现在呢?张家口市区均价已经回落到8500元/平方米,距顶峰时期降幅达40%。眼看自己的资产不断缩水,我的心情大家可想而知。
这样的家庭,恐怕不止我自己。曾以比我购买价格更高、甚至比目前均价更高购房的消费者,眼看着自己的资产贬值,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呢?这样的家庭应该不是少数。其中有的家庭,买房是刚需,可能还要贷款、要倾尽全家之财力。
房价断崖式下跌所带来的消极影响,绝不仅仅是已购房的消费者个人。相关部门不允许开发商高于备案价格进行销售,无疑是为了保护消费者利益;而不允许过多低于备案价格、甚至低于成本价进行销售,是怕开发商不赚钱吗?恐怕也不能这样看问题。
按照全国各地通常情况,实际售房价格增降幅一般不大于备案价格5%。这次,我们张家口“限跌令”规定实际售价不低于备案价格85%,也就是降幅不大于15%,应该说是考虑了张家口房价上涨过快的因素,是比较实事求是的。群众可能会说,即便这样我们也买不起房。难道房价不是越低越好吗?其实并不一定越低越好,特别是,并不是降得越快越好。
从国民经济发展实践来看,楼市的崩盘,必然会导致国民经济的混乱和衰退。房地产开发涉及上下游几十个行业及大量就业岗位,房价涨得太高,大部分老百姓买不起房,亏的可能是开发商和一部分消费者。但一旦楼市骤冷、甚至崩盘,受损失的是整个国民经济。这样的例子,在美国和日本,都是有前车之鉴的。中国现在也面临房地产过热问题。习近平总书记说,“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句话有着深刻涵义。一方面首先是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和人民群众利益,防止房价大幅上涨。另一方面,“炒”就意味着过热,而过热就意味着可能过冷,也就是说,要避免出现房地产泡沫,特别是绝不能允许楼市的无序竞争和崩盘。
对于一线大城市而言,现在房价相对比较稳定,房地产行业对整个城市和地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相对较小;但对于二三线城市、特别是张家口这样的四五线城市而言,由于实体经济和产业水平的相对落后,房地产行业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地方政府“土地财政”普遍问题之下,楼市的震荡,尤其对欠发达地区财政经济的消极影响是直观而显著的。这种消极影响下,最终吃亏的,还是老百姓。不但张家口,昆明、唐山、沈阳等各大城市在短期内相继出台“限跌令”,我想这背后必然存在着某些一时难以取得实质突破的深层制度性原因。从这个意义上看,“限跌”和“限号”一样,恐怕都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吧!
而开发商为什么要突然大幅降价?良心发现、大发慈悲?当然不是。在当前银行房地产信贷收紧的情况下,房地产商现金流和销售回款比较紧张。对于很多大房地产开发商来说,现金流比利润更重要。但消费者永远记住一句话,买的没有卖的精。何况是房地产公司。在有形的地方让消费者占便宜的,必然会在无形的地方得到补偿,工程质量、后期保障、配套设施等等方面,都是可以做文章的。“限跌令”,在维护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同时,在客观上起到了保护消费者利益的作用。
住有所居,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追求的目标、是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短时期内限制房价过快下跌,并不意味着对房价居高不下“常态化”的认可。在房地产总体供过于求的大背景下、在公共房产资源供应条件和制度不断完善的条件下、在人民群众特别是年轻人住房观念不断革新的情况下,房子的价格必然会在国家、地区和群众可接受的程度上逐步下降,这是一个不可逆转的大趋势。 只是,时代需要我们的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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