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吕梁市委书记孙大军严查:汾西矿业高阳煤矿安全事故频发涉嫌瞒报?

一则《山西焦煤汾西矿业高阳煤矿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涉嫌瞒报?》的爆料出现在各大网络社交平台,引起网民的广泛关注。一直未见涉事企业和权威部门做出任何正面回应,按照常理如果爆料内容有误,应该有个正面回应才对,否则应视为内容属实。关于这个爆料内容真实吗?查处结果如何?对于网帖的真实性,有关部门也不能等闲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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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爆料:汾西矿务局高阳矿8月24日,掘进工人死于工作面。这名矿难工人名叫刘建生,是该矿掘进二队工人,现居住在高阳矿东大院 10号楼二门三层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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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长名李某虎,事故发生在当日下午二时许。妻子名叫王春娥,有两个孩子。据了解,目前事故尚未上报,尸体转移别处,矿方正与家属异地私了中。

网络检测还发现:汾西矿业高阳煤矿于2020年4月12日发生一起造成一死一伤井下安全事故,当天带班的原某在拆柱子时被当场砸死!事故发生后,矿方没有第一时间选择上报政府主管部门,而是选择与家属私了,赔偿死者父亲300万。根据举报情况,记者在死者原某的户籍地调查证实群众举报属实。原某,男,50岁,平遥县岳壁乡人。4月12日发生事故,矿方先通知其父亲协商300万私了,4月15日通知其妻子高某,其父亲将赔偿的300万,分给儿媳210万,自己留90万。4月17日原家将原某尸体拉回原家庄,4月19日下葬。记者将调查材料反映到吕梁市应急管理局,分管煤矿安全的王副局长并没有正面回答记者该起事故是否上报以及如何处理,而是责令高阳煤矿给记者解释此事!当记者坚持要吕梁市应急局的官方调查结果时,该起事故的调查便没了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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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瞒报行为,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宋元明表示,“举报一起查处一起,查实一起严惩一起”。

但是,对于“汾西矿业高阳煤矿发生一起安全事故频发涉嫌瞒报一事 ”至今未能在“吕梁市,孝义市人民政府网官网”中检索到任何介于调查通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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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文章爆料真实性由原创爆料人负责相应的法律责任,以下笔者依据安全生产管理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追踪!

如:网友爆料汾西矿业高阳煤矿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涉嫌瞒报属实,依据我国安全生产法,法律规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在一小时内上报,瞒报谎报从重处罚;负有监督管理责任而监管失职的人员,追究其渎职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瞒报、迟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安全事故瞒报条例第三十六条和第十条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罚款,依法处罚给予处分,对事故发生责任单位、个人实施“四不放过”依法暂扣或者吊销相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相关责任人从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担当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

如网友造谣,恶意中伤汾西矿业高阳煤矿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涉嫌瞒报,依据我国网络诽谤罪,在互联网背景下,网络诽谤事件日益增多,因此网络诽谤罪也因此孕育而生。网络诽谤严重扰乱了正常网络秩序,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广大网民的思维习惯。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明确网络诽谤入罪标准,即谣言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可判刑。

山西省委书记林武:说教千遍,不如问责一遍

6月18日,山西省召开了“全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省委书记林武、代省长蓝佛安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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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会议上,林武强调了追责的问题。

“安全生产,人命关天;说教千遍,不如问责一遍。”林武说,要狠抓管理不到位、履职不到位的反面典型,采取严厉措施严肃处理。

林武强调,要从严高举“问责戒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一票否决”等制度,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要开展责任倒查,依法严惩非法生产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

近期,针对山西安全事故频发,引起了党中央的高度重视。6月18日,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约谈山西省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和山西省应急厅、忻州市、吕梁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约谈采用视频方式进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国家矿山安监局局长黄玉治主持约谈。

约谈指出,山西省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较大以上事故频发多发。6月10日,山西省忻州市代县大红才矿业公司发生重大透水事故,造成13人遇难;6月16日,吕梁市临县楼俊集团泰业煤业发生冒顶事故,经全力救援,被困7人全部生还。事故暴露出,一些地区和矿山企业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固,受煤炭、铁矿石等矿产品价格持续上涨影响,重生产、轻安全,抢工期、赶进度,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矿山安全大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专项整治流于形式,存在假整合乱整合、边探矿边建设边生产、不按设计施工、外包施工队伍管理混乱和安全管理严重缺失等问题;地方安全监管不严格,对矿山安全验收把关不严,安全培训不认真,对长期超层越界开采、违规转包分包等行为失察失管;事故教训汲取不深刻,甚至迟报瞒报事故,造成同类事故重蹈覆辙。

约谈要求,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推动矿山属地管理、监管监察部门、企业主体等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紧盯生产矿、基建矿、停产停建矿、整合技改矿、即将关闭退出矿等各类企业,严防漏管失控。要聚焦瓦斯、水害、顶板等重大灾害开展超前治理,强化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汛期等重点时段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超层越界开采、违规转包分包、带病生产建设、不经批准擅自复工复产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深入开展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以矿山安全大排查和四个专项整治为抓手,着力解决兼并重组不彻底、假整合假技改、采掘失调、大班次、国有企业安全管理滑坡和影响矿山安全高质量发展等问题。要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加大迟报瞒报事故查处力度,强化警示教育,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数不清的“煤矿安全事故瞒报”,倘若没有笔者的监督质疑的追问,可能就此石沉大海,无人记得。关于汾西矿业高阳煤矿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是否涉嫌瞒报?吕梁市,孝义市有什么调查结果吗?调查结果如何?有结果就应该公开给广大人民群众看看?对于汾西矿业高阳煤矿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是否涉嫌瞒报,吕梁市委书记孙大军是否知情?看到追踪报道后,孙书记是否会深挖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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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市委书记孙大军在离石调研督导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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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爆料人反映汾西矿业高阳煤矿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涉嫌瞒报事件属实,笔者就此事作出以下评论,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不对责任者进行依法依规处理,就是对法治的不尊重,对死者的亵渎,对社会的不负责任,就是与人民为敌!就算这样的企业经济条件再好,缺乏了社会公德,藐视了社会的监督,也会走不远的。所以说,企业违法瞒报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得不到惩处,对当地主管领导不进行追责,难免企业在以后的发展中“血煤”事件再次发生。

如汾西矿业高阳煤矿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涉嫌瞒报事件属实,私下赔偿遇难者家属的巨款背后涉及的税务问题,笔者呼吁吕梁市委书记孙大军批示吕梁市税务局相关部门值得深挖是否有偷税漏税?伪造记账凭证等经济漏洞,尽速给群众和社会一个满意的交代。让汾西矿业高阳煤矿在安全,稳定,健康的状态下良性循环发展,而不是被公众质疑为带血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