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国家监委制定的第一部监察法规,是推进监察法规制度建设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重大成果,我将把《条例》作为工作中的行动指南和工具书,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努力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上有大进步大提升。”海口市秀英区纪委监委案管室负责人吉祥寿在学习《条例》后表示。
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一经公布,就迅速地在秀英区纪检监察干部的微信群、朋友圈中广泛转发。秀英区纪检监察干部通过学习原文及官方政策解读文章,迅速掀起学习《条例》的热潮。
“《条例》列举了监察机关有权管辖的101个职务犯罪罪名,既是监察机关调查职务犯罪的责任清单,也是向行使公权力的相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列出的负面清单,真正做到了全面从严、全面覆盖。”区纪委监委第四审查调查室主任李嘉华说道。
“《条例》规定了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制度以及回避制度等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强化了对监察人员的监督制约,充分体现了‘打铁必须自身硬’的严格要求,我们一定要严格执行《条例》,切实把执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区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主任陈井义在学习后谈了自己的体会。
“我们将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采取多种措施深入学习《条例》,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切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
(海口市秀英区纪委监委供稿)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