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落实 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发展的通知》,通知包含的《中央部门惠及文化和旅游企业纾困政策文件清单》,共涉及文化和旅游部文件、减税降费政策文件、金融支持政策文件、稳岗就业政策文件、降低成本政策文件,共5大类19个政策文件,近百条纾困措施。

相关内容摘要

文化和旅游部文件

此次印发的中央部门19个纾困政策文件清单中,文旅部作为主发文机关的有5个,其中4个涉及旅游企业、2个涉及文化企业。在涉旅企业纾困政策里,其中专属性最强、惠及面最大的是旅行社。

涉及文化企业的分别为《关于做好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政策延续实施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大开发性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关于做好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政策延续实施工作的通知》

2021年3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明确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中规定的“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通知要求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主动与所在地财政、税务部门沟通对接,配合做好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政策延续实施工作。

《关于进一步加大开发性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为推动文化、旅游与金融合作不断深化,进一步完善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2021年5月,文旅部、国家开发银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开发性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在五个方面加大对文旅融合产业,特别是数字文化产业开发性金融和投融资支持。

减税降费政策文件

此次印发的中央部门19个纾困政策文件清单中,关于企业减税降费方面的政策文件共计4个(包括公告中关联政策),其中,涉及文旅企业的为《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

《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帮助企业纾困发展,2021年,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公告指出,《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根据以上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电影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金融支持政策文件

此次印发的中央部门19个纾困政策文件清单中,金融支持政策共计两个:《关于支持金融强化服务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延长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政策实施期限有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支持金融强化服务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为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支持金融更好服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2020年2月,财政部发布《关于支持金融强化服务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对2020年新增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的基础上,中央财政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贴息资金从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

《关于进一步延长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政策实施期限有关事宜的通知》

2021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延长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政策实施期限有关事宜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保持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不减,确保小微企业融资更便利、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决定进一步延长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政策,实施期限至2021年底。

就业政策文件

此次印发的中央部门19个纾困政策文件清单中,稳岗就业政策共计7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关于做好共享用工指导和服务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充分发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效能 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前3个为法规依据,后4个是政策措施,惠企主要聚焦在重点社保要素上。

  • 申请社会保险费延期缴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根据今年2月,人社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2021年1月1日起,不再实施阶段性减免和缓缴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21年4月30日到期后,延续实施1年至2022年4月30日。

简而言之,在此期间,企业或用人单位(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本地灵活就业人员(含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雇主)缴纳失业保险继续执行1%的缴费费率(其中,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缴费比例0.5%),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继续阶段性下调20%。

  • 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对文旅企业而言,能够有效缓解资金流压力。

  • 申请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2020年5月,人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明确,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根据组织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政策受理期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2月,人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充分发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效能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决定,以工代训政策实施期限延至2021年12月。该《通知》明确,以工代训无需单独组织开展培训。企业申请以工代训补贴无需提供培训计划和发放培训合格证书。通过大数据比对,可核实企业为职工发放工资等情况的,以工代训补贴发放可不再要求企业提供职工花名册、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且补贴不计入劳动者每年3次培训补贴范围。

  • 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2021年5月,人社部、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国防动员部印发《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明确,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返还标准为,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实施上述稳岗返还政策的统筹地区,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应在1年以上。

降低成本政策文件

此次印发的中央部门19个纾困政策文件清单中,降低成本政策文件共计1个:《关于做好2021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1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

2021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了持续合理降低税费、深化金融让利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合理降低企业人工成本、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推进物流降本增效、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激励企业内部挖潜等8个方面19项任务。 对于大部分文旅企业主体而言,虽然短期性很难见到市场效益。 但是从长远来看,随新一轮降成本政策陆续落地,必将进一步化解当前规模文旅企业成本的难点和痛点,有力推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文旅经济稳定向好发展。

参考资料:

① 文化产业评论.文旅企业都能享受什么扶持政策? 最新解读手册来了!

②中国政府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落实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发展的通知》

③中国政府网.《关于进一步加大开发性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④中国政府网.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

⑤中国政府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落实 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发展的通知

⑥中国政府网.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

⑦中国政府网.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

⑧中国证券报.央行等五部门:进一步延长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政策至2021年底

转载须知

本文系华谊兄弟研究院出品。转载须在文首署名华谊兄弟研究院(微信公众号:HBresearch)。如有侵权,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保留采取相应行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