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论文代发骗局,牵出贩卖2000余个QQ号的案件。近日,经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被告人鲁某佳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

2019年12月,一直为刊发论文苦恼的张某无意中在网上发现了一个叫作“蒋老师”(另案处理)的有偿代发论文ID。张某没有多想便加了对方的QQ,“蒋老师”在QQ上承诺,只需5600元即可帮其将论文刊发在知名期刊上。应“蒋老师”要求,张某给对方汇了5600元钱。

然而,满心欢喜的张某等来的并不是论文的成功发表,而是两天后“蒋老师”再次索要钱款——“蒋老师”要求张某再打1580元作为版面费。此时,张某对“蒋老师”产生了疑心,便拨打该刊物的电话询问,得到的答复是编辑部并没有“蒋老师”,也根本没有拿钱代发论文的事情,发现被骗的张某报了警。

侦查中,“蒋老师”骗取的钱款流向引起了警方注意。侦查机关发现,“蒋老师”曾向鲁某佳购买QQ账号,而张某支付的5600元钱以支付货款的方式流入了鲁某佳的银行卡。警方在将鲁某佳传唤到案后,发现其一直做着贩卖QQ账号的生意。

原来,2014年,鲁某佳在亲戚家串门,听别人聊起卖QQ号码可以赚钱。这让鲁某佳坐不住了,很快,他上线了一个专门贩卖QQ号的网站。

网站上线初期,鲁某佳一人化身多角,既谈客户,也做售后,同时还负责网站更新。在运作过程中,鲁某佳先找到上家低价收购大量QQ账号,然后在一些平台上做广告进行推广,寻找下家。一旦生意谈拢,鲁某佳便会用较高的价格把之前收来的QQ号卖出去,从中赚取差价谋利。

这门生意让鲁某佳第一年就赚了几万元。2016年,鲁某佳想扩大业务,便花钱找人代办了一家空壳公司,截至案发,共出售QQ账号2414个。

到案后,鲁某佳供述,尽管每次卖QQ号时,他都会提醒对方:“请不要使用QQ号码进行违法犯罪的活动,另外也请不要随意更换QQ登录IP地址,因为这样账号可能会被冻结。”但他知道,肯定会有不法分子利用这些QQ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闵行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鲁某佳明知他人购买QQ号有可能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仍销售QQ号给他人使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鉴于鲁某佳自愿认罪认罚,且已退缴违法所得80万元,该院建议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说法

为什么贩卖QQ账号是犯罪

根据“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相关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5张(个)以上的,即可能会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本案涉及的QQ账号本身虽并不附带大量公民信息,但具有支付结算功能,应当被认定为上述被禁止非法买卖的互联网账号密码。

一时被眼前蝇头小利所诱惑,出售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不仅自身会涉及违法犯罪,还可能会被犯罪分子利用,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