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及《关于调整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做好立案窗口节前节后工作的无缝衔接,9月29日下午,津南法院立案庭庭长马刚主持召开学习部署会,立案窗口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国庆节后,按照《实施办法》及《通知》要求,津南法院案件受理范围将发生变化,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两个文件,庭长马刚着重就文件中受理案件标的额、案件类型等条款向立案窗口人员进行讲解强调,并对与会人员提出的疑问进行解答,统一认识。
同时,他强调,由于收案范围的扩大,节后津南法院的新收案件量将会增长,立案窗口人员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此次改革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坚决落实“立案登记制”各项要求,不能因为工作量增长而降低诉讼服务水平和质量。要做好法律释明工作,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诉讼选择权、知情权、处分权,提高立案质量,更好地为群众服务,努力让司法更加亲民、诉讼更加便民、改革更加惠民,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通过此次学习,立案窗口全体工作人员熟悉掌握了《实施办法》及《通知》的各项条款要求,明确了各个窗口之间的职责分工,并交流办案系统技术操作问题。截至9月30日,津南法院新收案件数量位居全市第五,改革后案件量将会持续增长,立案庭将坚决站好诉讼纠纷“第一关”,坚持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立案服务,将司法改革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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