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炳,198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2011年厦门大学毕业进入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至今,荣获2014-2015年度莆田市人民检察院优秀共产党员、2016年度优秀公务员、2019年度优秀员额检察官;2020获评全省优秀办案检察官,入选全省民事检察人才库、案件评查人才库;2021年获评莆田市民事检察业务竞赛标兵、优秀共产党员。

他办理了莆田市人民检察院第一起公益诉讼起诉案件,经办的案件多次获评全市检察机关精品案例,三个案件被省院评为典型案例,一个案件被评为全国民事行政检察经典案件。

在执着中精进业务

2012年,陈炳被分配到了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为了尽快熟悉业务,适应工作要求,他每晚都到办公室挑灯夜读,努力钻研业务知识,掌握工作要点。他一面向科室前辈借阅本单位近年的各种总结报告认真研读;一面利用检察内网,学习全国各地的经验做法,迅速掌握民行检察的工作重点及工作方法。同时,静心研读典型案例,建立系统思维。他笑称部门里几十册《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例选》就是为他准备的。因此,他自2013年开始办案,到2015年就成为部门业务骨干,三年时间就办理了提出、提请抗诉案件13件,发出检察建议4份,办理刑事批捕、起诉督察案件12件,参与刑事案件讨论六十余次。基于过硬的业务,他以科员第一名的成绩被选拔入额。

领导告诉他检察官只会办民行案件是不够的,一定要学会刑事办案工作,如此才能相得益彰。因此,他入职后主动申请加入院里的案件督察小组,案件评查小组。先后入选莆田市案件评查人才库,全省案件评查人才库。几年来,在民行工作之余,公办理刑事批捕、起诉督察案件30余件,各类评查案件40余件,减、假、暂评查案件近300件。两反转隶后,他还入选单位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小组,已参与刑事案件侦查2件,立案1人。

他多年负责基层院考评工作,对执行监督工作很是了解。执行监督工作主要在基层院,但是基层案源不足,执行监督难以形成有力态势。他就思考如何打破这个局面。在领导的指导下,他多次与同事探讨,并借鉴外地经验,他向领导汇报了依托人大内司委专题视察的方式,借力人大监督开展执行专项检察监督工作的方案。在单位领导的部署下,他连续三年负责执行监督专项工作,专项监督活动共调取卷宗851件,发出各类检察建议92件,移送犯罪线索2件,立案2人。另外他还借着被抽调参与市人大执行专题视察工作的机会,共审查执行案件180余件,发现106件存在各类问题,并向人大作详细的分析汇报,促进法院规范执行工作。

在专注中践行初心

他说:“群众打一场官司太不容易了,向我们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更是对我们职责的信任,所以要把每一个案件往成的方向办!如此才能回应群众的期待”。因此,他始终保持怀疑的精神,在每个案件中,从事实、程序、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严格审查,办理了许多群众深表感谢的好案件。2016年的一天,他的一个系列案的当事人郑女士(单亲母亲),特地送来两面锦旗,一面“为民维权,执法如山”给他,一面“秉公执法申正义,为民做主树检威”给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她感谢地说:“谢谢你们把我从无力和绝望中拯救出来,谢谢你们尽心尽责,在三个案件里为我免除了197万的无妄之债!要不以我微薄的工资,何时能还得起!”三个案件前后历时两年多才办结,他在每个阶段都向郑女士反馈,给予她信心,传递满满的检察温情。他还牵头办理了陈某良虚假诉讼系列案,监督法院撤销了调解书三份,移送公安机关对陈某良立案侦查,其后,陈某良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他还办理了莆田市检察机关第一起,也是唯一一起规范性文件违法检察监督案件。他在办案中发现,在工伤保险赔偿案件中,获得了民事赔偿的,社保中心不再给与对应部份的工伤保险赔偿金,群众意见很大。经审查,《莆田市的工伤保险暂行规定》违反了上位法规定及立法精神,遂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市政府废止了该规定。该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民事行政检察典型案例。2021年9月,他根据新修改的《人民检察院民事监督办案规则》发出了第一份《说明案件执行情况通知书》,督促法院解决了一起久拖不执案件,使得司法拍卖竞得人历经两年终于取得了司法拍卖房产,其对检察机关感激不已!

在坚守中维护正义

“今天你过来又要查哪个法官?”这是他近些年,到法院调卷被问的最多的一句话。这得从他办理的一个案件说起。

2015年他在办理王某申请诉讼保全监督一案中,经过调取案件材料、走访评估公司外围取证后,查明该案法官不仅对当事人的复议不及时办理,且存在超额查封、违反规定允许当事人进行反担保等情形,导致案件双方很不服气,都来申请监督。经过汇报研究,他发出检察建议,并持续跟踪。在经办法官置之不理的情况下,他敢于亮剑,立即采取措施,一面发函给该法院纪检部门,建议予以查处,一面移送本院反渎局立案调查。最后,该法官被免除副庭长职务,并被清出法院队伍!法院也因此专门制定了《关于办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的若干规定》,接受监督。

维护公平正义的道路上,他从不停歇。工作中,陈炳同志始终保持敢干争先,开拓奋进的干事精神,办理了莆田市人民检察院第一起公益诉讼起诉案件。这起案件从线索发现、案件审查、组织专家听证到准备出庭预案、证据展示ppt制作均由他一人独自完成,并精心打磨庭审询问提纲、答辩提纲,最终保证了庭审效果,在场的人民监督员无不为庭审的精彩点赞。

他办理了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保证金专项检察建议1件,催缴生态恢复治理保证金76万多元,督促行政机关将414.103万元保证金转入专项账户;他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工作,调取、审查有关食品安全行政处罚卷宗43件,发出综合检察建议1份。办理县(区)公益诉讼请示案件10件,涉及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领域。参与荔城区人民检察院“保护木兰溪流域生态环境,打击非法占用农田水产养殖”专项检察公益诉讼活动,共同督促退养农田面积2000多亩。

他说:从检快10年了,青春不在,但热血仍在,未来更要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