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安龙县举行庄严隆重的烈士迁葬仪式,将在坡脚村尾野坡“4•23”火灾事故中负病抢救无效不幸牺牲的烈士王吉辉的遗骸,迁至安龙县烈士陵园安葬。

当天下午1时,王吉辉烈士迁葬仪式开始,现场奏唱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国歌唱毕,全场肃立,向烈士默哀。随后,伴随着婉转低回的《思念曲》,礼兵将王吉辉烈士的棺木送到墓位,参加仪式的人员向烈士墓敬献鲜花,寄托对烈士的无限哀思,颂扬烈士的崇高精神。

王吉辉是安龙县原坡脚乡坡脚村人,1981年出生,2000年入伍,牺牲前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军区部队分队班长,上士军衔,是部队坦克驾驶特级技术能手,是将转业待安置的士官。2013年4月23日,在扑救安龙县原坡脚乡尾野坡山林大火中,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王吉辉因疲劳过度,吸入烟尘过多,多脏器功能衰竭,被送入医院抢救无效于2013年5月4日不幸牺牲,时年32岁,原安葬于坡脚村四组。

据了解,此次将散葬烈士墓迁入烈士陵园进行统一管理,是安龙县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举措,一方面是为了告慰先烈,另一方面是为了方便群众瞻仰、祭奠,传承弘扬烈士精神,激励全县人民珍惜美好生活。截止目前,共有139名革命英雄烈士安葬于安龙县烈士陵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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