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语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有些行为看似无伤大雅,就是一个恶趣味,实则反应了部分人道德素质的缺失。

就像在公共场合排便这种不文明行为,如果具体到交警队门口,简直是对执法队伍形象的破坏,已然触犯了法律。

而且最直观的是臭味扑鼻,令人作呕,不利于社会治安。

近日,广西隆林一男子因不满交警处罚,半夜跑到交警队门口排便,这是怎么一回事?

原来,男子周某因为无证驾驶无牌照的摩托车被交警给查获了,交警要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周某试图与交警进行理论,想要免除处罚,但无奈法理大于情理,交警仍然处罚了他。

这可把周某给激怒了,他认为自己不应该受到处罚,渐渐滋生出报复心理,为此他想出了一个绝佳的办法。

半夜,周某鬼鬼祟祟的跑到交警队门口,四处观察后蹲下身开始排便,中途还换了好几个地方。排完便后,周某若无其事的离开了。

翌日,前来上班的工作人员发现交警队门口竟然有“粪便”,当时还怀疑是不是小孩子内急造成的。

随后交警们查了查监控视频,惊讶地发现这是一个男子主观故意的结果,交警们百思不得其解,到底是什么仇什么怨,何至于此呢?

经过查证,男子周某曾因无证驾驶摩托车被扣留,为此他到交警队打砸办公用品,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

事发当天,刚刚出狱的男子再次因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被交警抓到,男子心态都崩了。

因为气不过,他就想着借此机会恶作剧一下交警,在交警队违法处理室门口排便。

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男子以为在夜色的掩护下就能为所欲为,殊不知头顶就有监控,其违法行为被完整拍下,铁证如山。

除了无证驾驶的行政违法外,男子恶意到交警队门口“排便”的行为有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即基于报复目的,为了发泄不满扰乱社会秩序。

刚刚出狱就再次违法,这是累犯,需要从重处罚,最终男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警方拘留了10天。

希望这件事给大家带来警示作用,正确看待交通处罚行为。如有处罚不公,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等渠道维权,千万不能像周某一样做出如此幼稚的事情,不仅被拘留,还被大家耻笑,丧失了人格尊严和基本道德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