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里人购买的商品房,一般都是高层楼房,没有院子,而农村农民建的房子,大多数是一层、二层都有院子和围墙,而且有的院子很大,还可以在院子里栽花种草,有的还在院子开出一块菜地种植蔬菜。今天,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来告诉您拆迁的时候这种情况宅基地会不会超标,怎么算。

《土地管理法》第62条中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这个标准面积指整个宅基地的面积,不是单指房屋建筑面积,而是指房屋建筑面积和院子的所有面积。比如,山西省农村宅基地面积规定:平原地区人均耕地在1亩以下的农村,宅基地不得超过133平方米;人均耕地在1亩以上的农村,在平地建房的,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在山坡薄地上建房的,面积不得超过26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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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133、200、266,指的就是整个宅基地面积,而不是单指房屋建筑面积,房子建多大,院子留多大,一般有自己设计,只要整个面积不超过标准,高度不超过三层就好。

史律师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