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

近期我市发现

两家住房租赁企业涉嫌“爆雷跑路”

经调查

江苏房总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徐州天栈房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涉嫌“跑路”

上述两家住房租赁企业

将租来的住房

通过市场租赁给第三方承租人,

签订租赁合同,

住房租赁企业按照和第三方承租人的合同

一次性收取一年的租金,

再高价按月给房东付租金

经过三四个月的时间,

成交房屋达到几十套或上百套后,

租金达到一定数额后,

住房租赁企业凭空消失,

“爆雷跑路”。

我市相关部门

每年都会对住房租赁市场进行宣传

提醒市民不要上当受骗

但仍有部分市民心存侥幸

放松警惕,遭受经济损失

下面就一起来看看

这些套路!

什么是“高收低租”和“长收短付”?

比如中介从房东手里以1800元/月的租金收房子,但租给房客的价格远远低于1800元/月。租客在办手续时,工作人员会提前告知租客, 一次性交半年房租是1600元/月,一次性交一年房租是1200元/月。

不良企业利用市民贪图便宜的心理,从租客手中一次性收取更多的租金然后尽可能拖延给房东付房租的时间,目的就是形成资金池,以新租还旧租的方式维持,一旦维持不下去了,就会跑路。

据介绍,租赁企业有营业执照,手续合法,合同合法,难以定义为诈骗,等找到企业人员时,资金早被转移或者挥霍。在这过程中由于房东是通过合同约定出租或委托给企业进行出租给第三方,房东无权将承租人清理出住房,承租人手续合法,只能等到承租人合同期满时,按合同约定搬离,给房东造成经济损失。

提醒

相关人员提醒,希望市民出租房屋时不要贪图便宜,不要找存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的住房租赁机构进行出租房屋,谨防上当受骗,要到规范的企业进行房屋出租,企业要有营业执照,并在住建部门获取经纪机构备案证书,具有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资质,在徐州市房屋租赁公共服务和监管平台进行备案,才可以委托其居间服务。

租赁当事人如遇上住房租赁企业、经纪机构、二房东“爆雷”“跑路”的,应第一时间向属地公安机构报案。

同时,敬告我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要恪守执业准则,自觉抵制“高佣金”诱惑,对提供非正常高佣金委托售房、出租的住房租赁企业要格外警惕。一旦产生纠纷,随时可能被房东或租客投诉追责,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甚至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大家

在住房租赁时擦亮双眼,

以防上当受骗。

来源:都市晨报

醉美贾汪法律顾问:

江苏禾嘉律师事务所中级律师

张茂金 13852446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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