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涉黄的违法犯罪行为
严重败坏社会风气
甚至还有可能造成一些病毒的传播
影响十分恶劣
警方对待涉黄违法犯罪活动
始终“零容忍”
近日,肇庆又一个卖淫团伙
被警方打掉了
警方当场抓获了18名涉案的人员
包括嫖客在内
9月份,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治安大队在开展“肇安清源”清查行动中,持续加强辖区出租屋及其周边巡逻力度。期间,民警发现在金利镇某市场后的一出租屋内,有人涉嫌从事卖淫活动。
对此,局领导高度重视
迅速安排警力
对情况进行了分析和梳理扩线
并暗访核查
经过数日来缜密侦查
一个以李某为首的卖淫违法犯罪团伙
逐渐露出水面
9月28日,收网时机成熟后,该局组织治安大队、刑侦大队、金利派出所,共出动20余名警力迅速赶往现场开展抓捕行动。行动中,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余某等18名涉案人员,现场查扣涉案手机10余部。
经审讯,该团伙头目李某
招揽一批卖淫女
并且进行统一的管理
成立一个通过以“站街”形式招揽嫖客
进行卖淫活动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刑事拘留,余某等6名卖淫嫖娼人员被行政拘留,其余人员被依法处理,该案件仍在进一步的审理中。
法律链接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卖淫嫖娼的组织者,会依据《刑法》进行打击。
《刑法》规定:
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协助组织卖淫罪: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卖淫、嫖娼属于违法行为
请勿以身试法
丨资料来源:高要公安分局、肇庆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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