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及承办法官对我的案子这么上心,我还以为这笔血汗钱收不回来了。”申请执行人李某向南溪区法院执行局送上了表示感谢的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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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法院作出的生效民事判决书,李某向南溪区法院申请执行饶某某19800元劳务费。2021年5月,在法院依法扣划了饶某某银行存款3000元后,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法院依法终结该案件的执行。但事后由于饶某某未按约定如期还款,承办法官胡平将该案纳入了“终本案件回头看”清单。2021年9月,在一次财产查询过程中,法官发现饶某某银行账户有14740元余额,便立即依法对该笔存款进行冻结、扣划,并立即通知李某到法院领取。在感受到法院强制执行的强大威慑力和法官耐心释法后,被执行人饶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会积极配合履行,并取得了李某的谅解。

“执行到位是保障当事人胜诉权最直接的表现,这个案子标的额虽小,但关系当事人合法权益、关系民生福祉。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执行措施,规范执行行为,切实将当事人‘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执行法官胡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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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