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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彩礼,是我国各地在结婚时传统风俗。各地送彩礼的方式和数额多有不同,但是多以送礼金为主。近些年来,许多年轻人在结婚时已经不再送彩礼,但是在绝大多数的中国农村,送彩礼的习俗仍然继续存在。甚至,彩礼的数额还在逐年增加。那么,送出的彩礼究竟归谁所有呢?今天,修军律师将以案说法,和您谈谈有关彩礼的法律规定。

案例:2019年郎某迪出嫁期间男方给付12万元彩礼,12万元彩礼以现金的形式交由郎某迪的母亲张某燕。郎某迪婚后生活拮据,到法院要求其母张某燕返还12万元彩礼。法院经过审理,判决驳回了郎某迪的诉讼请求。

本案中,郎某迪主张彩礼的所有权归属自己,其母张某燕仅为替自己保管彩礼。那么彩礼的归属究竟是谁呢?修军律师认为,按照婚嫁风俗,女方收受的彩礼主要根据其家庭经济状况,由女方家庭用于办理婚宴、置办嫁妆等,该彩礼在未转化为女方财产前,并不必然成为女方个人财产。既然彩礼的权属并不属于女方,那么女方依法当然无权要求其母返还。

修军律师最后介绍说,我国婚姻法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女方借婚姻索取男方财物的,男方可主张返还。但是,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女方可要求其父母返还彩礼,因此,出嫁女要求其母返还彩礼欠缺法律依据,法院的判决符合法律规定。

目前,我国已在多地试点推行婚礼从简,减轻男方及家庭的负担。希望能响应国家号召,婚礼从简,彩礼减少,毕竟新人生活幸福才是双方家庭和社会共同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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