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法院公布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件,康平县一名女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丽(化名)与赵某系夫妻关系,住康平县烈士陵园西侧。2019年11月21日零时许,被告人李丽与情夫王某在家中东卧室内发生性关系时,恰好被意外返回家中的赵某撞见。
赵某与王某激烈争吵并持尖刀将王某左臂刺伤,王某抢下尖刀扔到地上后逃走。
赵某又手持另一把尖刀追赶王某未果,回到家中持续殴打辱骂李丽,用尖刀割碎李丽衣服。
赵某随后又将李丽叫到东卧室床上,手持尖刀威胁李丽,并用刀尖怼李丽胸部三、四下,要求李丽脱掉衣服与其发生性关系。
被拒绝后,赵某站在床边左手持刀、右手往下撕扯李丽衣服,李丽用双手将尖刀抢到手中,刺到赵某胸部正中一下,随后又将刀拔出,赵某2当场倒地。
案发后李丽让儿子先后拨打120、110电话求救、报警,救护人员赶到时赵某已经死亡。经辽宁省康平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赵某系因胸部刺创刺破心脏,造成大失血而死亡。
法院审理中,李丽称,她主观没有伤害被害人的故意;当时被害人站在床下,双手撕扯她的衣服,并将她从床上一下薅到地上。由于她体重及身体失去平衡的冲力,致使她手中的刀直接刺入被害人的前胸,造成了肋骨七、八及剑突横断,刺破心脏的严重后果。
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李丽主观上虽然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对致使被害人赵某2死亡的结果发生没有预见,但其行为直接造成了被害人的死亡,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1年4月,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李丽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来源:沈阳生活圈i、 二三里资讯辽宁
编辑:沈阳生活圈i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