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机构的法人代表,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职位。然而,一家规模20~50亿的私募管理人,在两个月内更换了三次法人代表,且并没有向中基协报备,从而遭到了证监局的点名处罚。

未然资产成立于2015年7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和办公地均位于福州;2015年10月,在中基协登记为证券类私募基金管理人。

根据中基协数据显示,未然资产目前共有6名全职员工,其中5人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旗下累计发行18只私募基金,管理规模在20-50亿之间。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因三项违规,被证监局点名处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其一,投资决策未留痕。

福建证监局指出,未然资产未按公司相关制度履行投资决策程序,未保存投资决策记录,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其二,法定代表人变更未报备。

未然资产法定代表人2020年11月由林洋变更为肖飚,2021年1月由肖飚变更为林乘辉,均未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告,违反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其三,无证人员展业。

未然资产从事基金业务的工作人员赖玉树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九条第三款的规定。

针对上述情况,按照《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该公司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要求落实整改,进一步规范私募投资基金活动。该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福建证监局提交落实整改工作的书面报告,福建证监局将视情况组织检查验收。

未然资产旗下私募基金

出现在上市公司股东“内斗”事件中

未然资产旗下的未然2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未然20号”),出现在皖通科技(002331.SZ)股东“内斗”事件中。

4月6日晚,皖通科技(002331.SZ)连发7条公告,聚焦在重大诉讼、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等内容。而从2月份董事会换届之后,60多条公司公告,将股东争夺董事会控制权的激烈场面暴露无疑。

随着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的确定,市场再次聚焦到西藏景源、肖飚等人持有股权,是否具有表决权的话题上。

3月下旬,自然人郭育沛及南方银谷,将西藏景源、肖飚等增持股票涉嫌违规抛向市场、法院以及监管机构面前。二者均认为,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西藏景源等增持皖通科技股票过程中,存在信息披露违规情况。

皖通科技在3月29日晚间公告称,经审慎核查,西藏景源及肖飚等股东增持公司股票过程存在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披露显示,公司股东西藏景源与刘含自2019年7月1日起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八)款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两名股东于2019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26日期间,在增持公司股票过程中存在信息披露违规情况。西藏景源及其一致行动人刘含违规增持的部分股票自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

与此同时,公告还显示,公司股东肖飚、福建省未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管理的基金(未然2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合称“肖飚及其一致行动人”)自2020年12月11日起构成《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一致行动人。肖飚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20年12月18日至2021年2月26日期间在增持公司股票过程中存在信息披露违规情况。肖飚及其一致行动人在2020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17日期间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比例为不超过5%。

目前,自然人郭育沛及南方银谷,已经向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法院递交起诉状,西藏景源及其一致行动人、肖飚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关表决权是否限制,最终还以法院最终认定为准。但是市场、中小投资者均非常关注之后的诉讼进展,关系着皖通科技未来是否能够进入稳定发展期。

南方银谷特意提及西藏景源与林洋可能存在关联。林洋此前为未然资产的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直至2020年11月23日两项职务由肖飚接替。同时,林洋于2015年10月15日起,持有厦门嘉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89%的合伙份额,而西藏景源于2015年6月8日投资的厦门嘉富诚家族财富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10月15日起投资并担任厦门嘉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

西藏景源就此则回应称:“两家公司的林洋只是同名,并非同一个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未然资产工商信息变更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监管严防内斗偏离轨道

两大股东阵营争斗不休之际,皖通科技还在5月8 日收到了安徽证监局下发的《监管关注函》。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安徽证监局首先关注皖通科技董事会是否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即西藏景源3月26日向皖通科技董事会提出申请,拟4月26日召开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却定于5月25日召开。而股东南方银谷4月26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拟5月17日召开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却定于5 月17 日召开。

同时,安徽证监局还指出,在司法或监管部门认定相关股东违规增持前,皖通科技董事会作为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能否以董事会认定的相关股东违规增持结论为依据,在临时股东大会上限制相关股东的表决权,并要求公司说明理由及相关法律依据。

上述两点也是当前皖通科技内斗双方争论的焦点。

值得注意的是,安徽证监局还关注到皖通科技董事会似乎在打“时间牌”。原因在于,5月18日,合肥高新区人民法院拟开庭审理西藏景源起诉公司的相关案件,请求判决董事会关于西藏景源违规增持等相关决议无效。而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定于5 月17 日(开庭审理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故安徽证监局要求公司说明上述安排的理由及合理性,是否会限制相关股东表决权。

以上是今天要分享的内容,我们致力于服务私募圈,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落户全国基金小镇,协办私募基金牌照,产品合规设计备案,监管募集资源对接,基金税务筹划,银行券商私募创投等资源群,欢迎对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特别声明:本文仅供参考阅读,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