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电动车车主请注意!
各位电动车车主请注意!
为深化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管理
规范电动车交通秩序
交警部门自即日起将组织开展
电动车通行秩序专项治理行动
整治重点
以二轮、三轮电动车为重点,集中治理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道路行驶,人行横道线不下车推行,闯信号、逆向行驶、乱停乱放、随意横穿道路等违法违规行为。
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罚款20元!
对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以及挪用、涂改、污损号牌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警部门将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24条、第28条、第70条的规定,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
驾乘电动车不戴头盔?曝光!
交警部门每周曝光一批
驾乘电动车不戴头盔人员
不想“上电视”那就赶紧把头盔戴起来吧
小小头盔
有大大的作用
把安全放在首位
少一份心存侥幸
多一份安全保障
挂牌指南
提醒没有给电动自行车挂牌的车主
尽快到就近地点进行挂牌
以免耽误出行
市民到“带牌销售”网点购买电动自行车
可“一站式”解决购买、上牌等问题
交警提醒
有牌上路、佩戴头盔
安全出行、文明驾驶
请大家赶快检查下自己的“装备”
从车牌到头盔缺一不可!
若还有人明知故犯
当心“处罚套餐”向你招手
来源:泰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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