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电动车车主请注意!

各位电动车车主请注意!

为深化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管理

规范电动车交通秩序

交警部门自即日起将组织开展

电动车通行秩序专项治理行动

整治重点

以二轮、三轮电动车为重点,集中治理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道路行驶,人行横道线不下车推行,闯信号、逆向行驶、乱停乱放、随意横穿道路等违法违规行为。

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罚款20元!

对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以及挪用、涂改、污损号牌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警部门将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24条、第28条、第70条的规定,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

驾乘电动车不戴头盔?曝光!

交警部门每周曝光一批

驾乘电动车不戴头盔人员

不想“上电视”那就赶紧把头盔戴起来吧

小小头盔

有大大的作用

把安全放在首位

少一份心存侥幸

多一份安全保障

挂牌指南

提醒没有给电动自行车挂牌的车主

尽快到就近地点进行挂牌

以免耽误出行

市民到“带牌销售”网点购买电动自行车

“一站式”解决购买、上牌等问题

交警提醒

有牌上路、佩戴头盔

安全出行、文明驾驶

请大家赶快检查下自己的“装备”

车牌头盔缺一不可!

若还有人明知故犯

当心“处罚套餐”向你招手

来源:泰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