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天(10月9日)召开的

全市平安建设暨扫黑除恶斗争

推进会上获悉

荆州市2020年平安建设工作再创佳绩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报全省2020年平安建设考评结果,荆州市荣获2020年度“全省平安建设优胜市”,位居全省第三。

2020年荆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获得全省先进单位一等奖、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考评位居全省第二。

在全市范围中:

群众安全感指标居前三位的为石首市、松滋市、公安县,位居末位的是监利市。

公正执法满意度指标居前三位的为石首市、江陵县、荆州区,位居末位的是监利市。

矛盾纠纷调解处理有效率居前三位的为江陵县、洪湖市、公安县,位居末位的是监利市。

扫黑除恶行动成效位居前三位的为石首市、沙市区、江陵县,居全市末位的为松滋市。

2018年1月23日

中央政法委召开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

荆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也正式打响!

今年1月

荆州市委政法委发布了

《荆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

分为涉黑涉恶案与非法采砂案两类,

共24个案例。

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

“涉黑涉恶案”的案例!

涉黑涉恶案件(15起)

(一)乡村治理领域

1

《“湖霸”被判20年 曾霸湖7000亩挑战基层政权》

2019年11月22日,荆州市公安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湖霸”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随着陈某团伙的彻底覆灭,其霸占数年的7000多亩湖面,终于重回渔民手中。

2015年以来,牢释人员陈某纠合大量社会闲散人员,成立非法组织对抗基层政权,采取滋扰政府、非法上访,以及暴力威胁等手段,霸占公安县陆逊湖湖区,非法管理湖区产业,大肆进行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殴打他人等违法犯罪活动。当地群众苦不堪言,称他为“湖霸”。

荆州警方通过一封举报信,历时数月侦查,先后走访300余名群众,收集到多达200余万字的证人笔录后,陈某“零口供”被数罪并罚。

(二)市场流通领域

2

《“双枪恶霸”靠“血路” 垄断活禽市场20年》

从一个小摊贩,短短数年间,坐拥7000平方米活禽交易中心;带着马仔手持双枪,垄断荆州城区及周边区域活禽市场20年。

2018年9月,一条从中央扫黑除恶第七督导组批转的线索,揭开了李氏兄弟的“黑色”市场。

荆州市公安局荆州区分局多警联动,历时10个多月,排开重重阻力,揭开了李氏兄弟背后的涉黑组织。

3

《“市场义务监督队”垄断生鲜肉供应》

2018年12月,石首市公安局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打掉了代号“2号涉黑案”的计某洪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团伙36名涉案人员陆续归案。

2020年7月20日,石首市人民法院对计某洪等21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贷款诈骗罪,危险驾驶罪一案进行一审宣判。

4

《暴力垄断面条市场“称霸一方”》

2012年10月,张某配(荆州营联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与陈某(荆州市仁鑫食品有限公司法人)将两家公司合并后,为牟取更大非法利益,成立了负责市场管理的外围组织。该组织听从张某配、陈某指示,对荆州城区的面条、米粉生产行业非法控制和垄断,“称霸一方”。

2019年2月20日,荆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成立专案组,以强迫交易对该案立案侦查。经过1年多的侦查,警方查出该组织具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特征,共抓获12名犯罪嫌疑人,查实该组织非法获利1600多万元。

(三)工程建设领域

5

《“毕氏兄弟”以商养黑、以黑护商》

藐视国家法律法规,通过成立公司承接房地产开发项目,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在荆州沙市城区为非作恶,称霸一方的“毕氏兄弟”终于覆灭。由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毕某全、毕某贤等1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2020年12月27日一审公开宣判,依法判处毕某全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六年至一年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的附加刑。

6

《江湖老大“垂帘听政”摆场子》

2019年10月9日,石首市法院一审判决周某兵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窝藏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赌博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十名被告人分别获刑二年至八年九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个“黑老大”的被发现,竟来自于“小弟”的一句话。

2017年9月13日,一名叫徐某的男子在石首市某夜总会以打折不够为由,无端挑衅、辱骂、追赶、殴打员工,并砸毁财物,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

石首市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徐某对检察官说了一句:“看我的老大周某兵怎么说就怎么处理……”

7

《暴力拆迁法难容》

2019年6月27日,公安机关以被告人严某、龚某、吴某、侯某等8人涉嫌寻衅滋事罪向江陵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期间,市、县两级扫黑办高度重视此案的侦办工作,实行市、县主要领导包案督导,市、县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形成打深打透、深挖彻查的合力。2019年12月23日,江陵县人民检察院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0年7月15日,江陵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此案。

2013年以来,被告人严某、侯某、吴某、刘某、华某等9人(其中华某已判刑)经常纠集在一起,在江陵县郝穴镇及熊河镇部分区域,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多次借故生非、逞强耍横,为非作恶,实施了随意殴打他人,拦截、辱骂、恐吓他人,任意毁损公私财物等多起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严某为首,吴某、龚某、严某为主要成员,侯某、刘某、朱某、阳某、华某为其他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四)社会治安领域

8

《鞭炮声中高调出狱,4年后被判死缓!》

2016年7月27日,湖北省洪湖市看守所门口,此起彼伏的鞭炮声之后,碎屑炸成了一地红毯,一群社会人员在此迎接刑满释放的“大哥”陈某。他是令当地人闻风色变的“黑老大”,曾于1995年至2015年间,先后因犯流氓罪、盗窃罪、寻衅滋事罪多次被判处有期徒刑。刚出狱的陈某在“接风”饭桌上对着同伙扬言“要在洪湖新堤街上重新洗牌!”

2020年8月12日,由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以犯罪嫌疑人陈某为首的1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贩卖毒品等罪案一审宣判,被告人陈某依法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被告人刘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14人分别被判处二十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至此,一个长期活跃在洪湖市(荆州市下辖)的涉毒品交易、涉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彻底覆灭。

9

《开设赌场疯狂敛财,豢养小弟为非作歹》

2018年10月8日,监利市公安局接到荆州市扫黑办批转的关于洪湖市赵某清涉嫌违法犯罪的前期线索核查后,高度重视,立即组成工作专班赴洪湖展开异地核查。后经荆州市公安局指定,2019年3月5日,监利市公安局对该案开展立案侦查。

监利警方侦查发现,自2003年以来,赵某清纠集赵某军、颜某义等人在洪湖市峰口镇开设赌场,垄断市场,牟取非法收益。并逐步形成以赵某清为首的等20余人参加的人员较为固定的犯罪团伙。一年来专班民警侦查查明赵某清团伙案件共40起,寻访证人120余人,取证200余份,基本查清以赵某清为首的犯罪组织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有组织的通过开设赌场、强迫交易、垄断市场经营等多种手段非法聚敛财产,形成恶劣影响,对所在区域的群众形成心理强制、威慑,致使一些合法利益遭受损害的群众不敢通过正当途径维护权益,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10

《潜逃十年 公安部B级逃犯落网》

2020年7月28日,松滋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以胡某元为首、以李某峰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抢劫、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非法采矿、敲诈勒索、故意伤害案。

1999年至2009年,被告人胡某元、李某峰纠集蔡某刚、安某宁、黄某林(均另案处理)等人多次在上海市、湖北省等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并逐渐形成了以胡某元为首要分子,以李某峰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为攫取非法利益,胡某元长期组织非法采矿,并组织人员多次实施抢劫、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告人胡某元、李某峰等人实施抢劫3起、寻衅滋事3起、非法持有枪支1起、敲诈勒索1起、非法采矿1起、故意伤害1起,致重伤1人、轻伤1人、轻微伤1人,非法获利180余万元。

(五)金融放贷领域

11

《以典当为名,行放贷之实,暴力敛财7417万》

以典当业务为名,行非法发放高利贷之实;用暴力讨债的方式大肆非法敛财,攫取巨额非法利益。2020年8月11日,龚某鑫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开庭。

警方在核查张某平涉黑涉恶线索中发现,2015年以来,湖北某典当有限公司老板龚某鑫坐镇幕后, 以该公司为据点,以高利放贷,套路收贷等方式大肆非法敛财,获取经济利益,用于维系该组织生存和发展。

12

《暴力“讨债公司”覆灭记》

2019年10月9日,公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陈某等1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主犯陈某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5年上半年,陈某在公安城区租用车库、储藏室作为临时据点,开始发放高利贷。2016年6月租用公安县斗湖堤镇某门面房作为稳定据点,对外统称“公司”,专门发放高利贷。期间,陈某纠集刑满释放人员、无业人员和吸毒人员,以该“公司”为依托,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仅2015年至2018年,该“组织”多次实施非法拘禁,暴力讨债,强迫他人贱卖资产抵偿债务,非法获利158万余元;组织实施9起犯罪行为致5人轻微伤;组织实施8起违法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六)教育领域

13

《“社会人”把黑手伸向幼儿园,垄断当地幼教市场》

2019年10月,由监利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孙某志等19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在该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主犯孙某志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8名被告人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七年不等,并处罚金。

这是湖北省首例将罪恶之手伸向幼教领域的涉黑案件。

(七)交通运输领域

14

《“地下执法队”暴力垄断客运市场》

2020年7月2日,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鄢某某等16人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安全、顺利、高效地完成了本次庭审活动,受到旁听人员高度评价。

2005年,湖北钟祥籍男子鄢某福通过行贿等手段获得长寿磷矿的采矿、经营权。2008年4月至2013年4月间,鄢某福指使员工多次盗采国家矿产资源磷矿石110余万吨,非法获利达数千万元。2013年,鄢某福通过给予经济利益等手段纠集笼络高某等人,通过威胁、殴打、滋扰等暴利手段垄断胡集客运市场,并组建“地下执法队”非法执法,向过境客车收取管理费、上客提成费等。2015年,鄢某福继续通过给予经济利益、提供毒品吸食等方式吸纳社会闲散人员,不断发展壮大组织。

(八)信息网络领域

15

《家族式网络删帖团伙,涉案资金3000余万元》

2017年5月,公安部网安局组织开展侦查打击“网络水军”专项战役,荆州市公安局五大警种联动,组织30余名骨干侦查员组成工作专班。通过汇总多方线索后,专案组成功锁定一个以吴某夫妻为核心、吴某哥哥为骨干的家族式网络有偿删帖犯罪团伙。

记者:陈孝伍

荆头条综合荆州公安、法智今微、云上荆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