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沙时报讯(记者 杨源)记者获悉,日前,长沙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发布通知,决定启动首届长沙县县长质量奖评选。

本届县长质量奖申报范围包括长沙县辖区内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医疗机构、教育机构等企业或组织。母公司或集团公司与其下属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不能同时申报。已经获得中国质量奖、湖南省省长质量奖(含提名奖)和长沙市市长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不参加此次申报和评选。

据了解,本届长沙县县长质量奖设置获奖企业或组织名额为10个,将按照《长沙县县长质量奖评审考核办法》《首届长沙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准则》等规则进行评价,达不到奖励条件的奖项可空缺。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或组织可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报送至所属镇(街)、园区管委会。由镇(街)、园区管委会将初审通过的申报材料及推荐意见进行汇总,10月27日前报长沙县县长质量奖评委会办公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本届县长质量奖的政策文件、申报表格可登录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csx.gov.cn/)获取,申报材料需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填写。联系地址:长沙县泉塘街道丁家岭路59号,联系电话:84015742。

申报需满足的条件

1.依法在长沙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5年以上;

2.具备健全的标准、计量管理体系,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食品生产企业取得ISO22000、HACCP)认证证书并运行有效;导入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具有显著的质量效益和突出的社会贡献;

3.符合国家和省、市、县的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列入国家强制监督管理范围的应取得相关资质;

4.质量管理成效显著,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自主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等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5.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顾客满意程度高;

6.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质量管理水平先进、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成长性较强的中小企业申报县长质量奖;

7.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近3年来没有发生较大以上质量、安全生产、环保、卫生等事故,无制假售假行为,没有因违反生产经营、知识产权、劳动保障、环保、安全生产、工程建设、税收等法律、法规规定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

8.外资企业其公司住所登记在长沙县本级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5年以上,符合条件上述2—7要求的,可以申报县长质量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