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10月11日,最高检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长孙萍介绍,公安部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出台以来,公安部认真贯彻落实,以问题为导向,会同相关部门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建设,切实解决有案不移、有案不接、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
孙萍称,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要求,切实解决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不规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材料简单、不符合证据要求等影响衔接工作顺利开展的痛点难点问题,公安部出台了《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
一是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接受案件的材料要求和标准,解决实践中案件移送材料过于简单,不符合证据要求等问题。
二是规范公安机关接受案件程序,明确规定不得以材料不全为由不接受案件,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及时立案,解决有案不接、有案不立等问题。
三是明确规定审查发现案件移送材料不全的,可以商请补充调查,以便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机关的调查优势,提高立案审查效率。
四是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及时向行政执法机关、人民检察院通报工作意见建议,进一步畅通工作机制,促进部门间协作配合。
孙萍介绍,为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公安部会同市场监管、食药监、生态环境、知识产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推动地方公安机关会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解决涉案物品保管、检验鉴定等制约、困扰衔接工作有效开展的难题,取得一定成效。今年4月以来,公安部会同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合打击欺诈骗保,截至9月底,全国公安机关破获诈骗医保基金案件1246起,涉案医保基金2.3亿元。
“下一步,公安部将继续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协作配合,为持续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作出应有贡献。”孙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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