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福州市区域综合城建设实施方案》已正式印发,规划建设8个提升完善型区域综合城和8个规划新建型区域综合城。

确定8个提升完善型综合城

经研究,确定鼓楼西、北江滨商务区、晋安湖、江南CBD、马尾快安、福清东部滨江商住区、闽清梅溪新城、永泰六馆一中心8个提升完善型综合城

提升完善型综合城是指现状条件较为成熟,商业、商务、居住、公共配套等主要功能板块基本成型(含在建),已供土地占比一般在60%以上,尚有较为集中的用地可供开发建设的综合城。

提升完善型综合城主要工作包括——

◆ 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早见成效;

推进可供开发用地出让、建设,引进与周边功能相协调的项目;

◆ 完善道路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综合服务水平。

确定8个规划新建型综合城

经研究,确定三江口、白湖亭郭宅、马尾船政、长乐滨海金茂城、旗山湖(闽侯、高新区)、高新区水西林、连江青塘湖、罗源站前8个规划新建型综合城

规划新建型综合城是指规划功能符合要求,交通条件良好,可供用地占比一般在60%以上,周边居住板块初步成型的综合城。

规划新建型综合城主要工作包括——

完善用地规划或城市设计编制,科学确定综合城的发展定位、空间布局、开发强度、建筑风貌等内容;

开展土地收储、征迁、报批等土地开发前置工作,形成净地,做到“地等项目”;

先期启动道路、市政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加大招商力度,推进部分用地出让,引进商业、商务、居住等功能

来源:福州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东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