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日期间,武汉街头,一女子身穿绿军装,脚穿解放鞋,骑着三轮摩托车,摩托车上还插着三面大幅国旗,在街上驶过。

在不断有人在车身上张贴美化日军侵略历史标志的车贴招摇过市的情况下,出现这样一幅画面,无异于一股清流,大涨爱国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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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同志,你违法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

而关于摩托车载物的规定是这样的: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从视频上明显可以看出,那辆摩托车上插的三面国旗明显超高、超宽。而且由于旗帜迎风飘扬,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容易遮挡后方车辆驾驶人员的视线,当后方车辆想超车时,由于视线被遮挡,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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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没有错,但请不要以爱国的名义作秀。果真爱国,先从最基本的遵纪守法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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