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学生对法制观念的理解,创造良好的校园秩序,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近日,湖南省武陵监狱教育改造科科长段宗祥走进灌溪中学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律知识讲座。
段宗祥首先对学生介绍了三个“法定生日”,14岁开始负刑事责任,16岁负全部法律的责任点,18岁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在讲座过程中段警官用生动鲜活的具体案例对学生应有的法律责任和法律常识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以事实讲法,告诫同学们必须引以为戒。随后又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学生解答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是否构成犯罪”、“构成犯罪会受到怎样的刑罚”、“遭遇校园欺凌后该怎么办”四个问题,学生们受益匪浅。
本次讲座,提高了同学们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促进了学生遵纪守法良好习惯的养成。后续学校还将聘请相关民警进行交通法律法规、拒绝毒品等讲座,为构建平安校园、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奠定坚实的基础,让学生扣紧人生法律、安全道路上的第一粒扣子。(记者:郝锦龙 通讯员:熊振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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