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金融运作的核心必然是基于核心企业同时着眼于整体。供应链中的物流是资金流可以依附的实物载体,因此,供应链金融中依托存货进行质押融资业务是供应链金融的基础模式。没有存货的流动,基于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的供应链融资模式也就无从谈起。可以说,供应链中的物流是供应链金融业务得以开展的基础。
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在供应链金融领域是与其他金融业务同时开展的,经过前后两百多年的创新和发展,形成了现代供应链金融。西方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阶段一:19世纪中期之前。在这个阶段,供应链金融的业务模式非常单一,甚至可以说是粗糙,其主要是进行存货抵质押进行的贷款业务。例如,早在19世纪初的俄国沙皇时期,农民在丰收季节看到谷物的市场价格低于正常水平时,便将谷物进行抵押,从银行获取贷款,用这笔钱进行后续的生产和生活;待谷物的市场价格回升,农民会选择卖出谷物归还银行本金和利息。通过金融杠杆,农民可以避开“谷贱伤农”,获得比收割时节直接卖出谷物更高的利润。
2.阶段二:19世纪中期至20世纪70年代。在这个阶段,供应链金融业务开始进入发展时代,供应链金融变得日渐丰富,以应收账款为切入点的保付代理(以下简称“保理”)业务开始出现。但在一开始,这种保理业务经常被金融机构运用在一些流动性出现问题的企业身上,这就带有“趁火打劫”的性质。其做法是,金融机构与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合谋,故意压低应收账款和存货。这种恶意的金融剥削愈演愈烈,对市场的伤害也越来越大,不仅使市场陷入严重混乱,还引发了企业和相当一部分银行金融机构的不满和抗议。为了整顿市场,更好地促进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在20世纪50年代,美国出台了《统一商法典》,其中,对银行等金融机构如何开展存货抵质押融资作出明确的规定。由此,供应链金融逐渐步入健康发展轨道,但这一阶段供应链金融业务仍以“存货融资为主,应收账款为辅”。
3.阶段三:20世纪80年代至今。在这个阶段,供应链金融业务开始进入繁荣阶段,出现了预付款融资等多种融资模式,以及相应的结算方式和保险等融资产品。这要归功于物流业的高度集中和供应链理论的发展。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国际上主要的物流业务逐渐被少数几家控制并形成垄断,如UPS、联邦快递和德国铁路物流等一些大型的专业物流巨无霸开始形成。
伴随全球化的发展,全球供应链应运而生,很多物流企业更是通过其纽带作用深入到众多跨国企业的供应链体系中。与银行相比,物流企业掌握着物流信息,能够更直观地“看到”供应链运作信息。通过与银行的合作,物流企业能够深度参与供应链融资业务,同时,除了在提供产品仓储、运输等基础性物流服务中当仁不让外,还可以为银行和中小企业提供质物评估、监管、处置及信用担保等附加服务为其自身创造了巨大的新的业绩增长空间,也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更多的客户。
在这个阶段,国外供应链金融发展开始形成“物流为主、金融为辅”的理念,供应链金融因物流企业的深入参与获得了快速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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