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0月13日消息(记者 王天宇 通讯员 陈振院)近年来,不法分子诈骗手段花样百出、层出不穷,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10月13日,记者从海口市秀英区检察院获悉,男子王某某为诈骗他人钱财,竟打起了亲戚的主意,他骗取亲戚近4万元后,也被法院判刑1年10个月。

被告人王某某与被害人严某某(年近七旬)是亲戚关系,平时较少来往。2020年6月28日,王某某突然找到严某某认亲戚,大打感情牌,期间王某某还向严某某虚构称其在海口市秀英区恩祥项目中承接了种树项目,并带领严某某到项目工棚查看,取得严某某信任,当日其先以借钱给小孩看病为由诈骗严某某1100元,接着从次日起至7月11日,王某某以项目需要资金购买树木的虚假理由继续诈骗严某某共计38000元。而后,严某某感觉不对劲才告诉儿子,并到项目工地核实,却发现已联系不上王某某了,此时才发觉上当受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案发后公安机关为严某某挽回损失32600元。经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检察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该案中王某某主观上有非法占有故意,客观上实施了虚构事实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检察官提示,“杀熟”是近年来一些诈骗案件常见的手段,从表面上看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深入究其原因,一方面是被害人抹不开面子,拉不下脸拒绝熟人,顾及熟人之间的情面,也正是这样的心理,给“杀熟”式诈骗以可乘之机。另一方面,传统观念中对亲戚熟人比较放心,不会骗自己,这也导致有的犯罪分子不惜用以往的感情基础换取一次性的经济利益。从本案经验看,老年朋友遇到关乎钱的事,尤其是以亲戚熟人的名义出现的情况,一定要提高警惕,多跟子女沟通,增强防范意识,防止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