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10月14日讯 (通讯员 杨林) 政府采购改革是一项长期工作,但政府采购执行中,还存在程序繁琐、效率不高的问题,甚至个别项目还出现了质量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栖霞从“简”、“放”、“优”入手,创新政府采购执行方式,从而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和质量。
“简”,就是简化采购管理。即压减政府采购目录。此次简化,突出了“抓大放小”的理念,删除了采购频次低、采购数量少的品目,保留通用性强的品目,进一步方便采购单位编制和执行政府采购预算。
“放”,就是放权给采购单位。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对于政府采购限额以下的项目,放权给采购单位,由采购人自自行采购,大大提高了采购效率。
“优”,就是采购结果优质。即强化履约验收。按照物有所值、结果导向的原则,强化采购单位的履约验收责任。对验收不合格的,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供应商按合同履约,或者不支付相应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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