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10时许,泰顺大队七中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在雪溪乡双溪村路段发生一起大货车撞上小轿车的事故,民警赶至现场。
现场一辆大货车停在人行道上,身边紧贴着一辆小轿车,而轿车的车头与另一辆小轿车车头也同样发生碰撞。
根据路面监控显示,两辆小轿车在迎面相向驶来时,一辆公交车正在路边,由于路面变窄,于是两辆小轿车便停下,这时突然后方出现了一辆大货车,由于速度较快,来不及刹车,径直撞上了小轿车,冲上了人行道,造成了三车受损、一名驾驶员受伤, 路旁绿化树木损坏的交通事故。所幸的是当时人行道上没有人,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本次事故中,大货车驾驶员季某(男,40岁)未确保安全行驶,以致事故发生,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因事故造成的损失及小轿车驾驶员的医药费全部由季某承担。
交警提醒:为了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驾驶员朋友要始终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提高安全行车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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