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是指经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公布的用人单位、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和技工院校(以下简称“评价机构”),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评价规范对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水平进行考核评价的活动,并由评价机构按照统一的编码规则和参考样式要求进行印制、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质量督导工作

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质量督导的统筹规划和政策制定。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负责本省范围内以及中央分支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质量督导的技术指导、支持服务。

各设区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所辖范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质量督导的技术指导、支持服务。

评价机构负责本机构职业技能人才等级认定质量督导工作。

三、什么是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质量督导人员?

质量督导人员是指贯彻执行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有关政策法规,熟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对评价机构开展职业技能认定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分为外部质量督导员(简称外督)和内部质量督导员(简称内督)。外督一般由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聘,代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实施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进行质量督导。内督由评价机构和相关行业部门选聘的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负责对本评价机构实施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进行质量督导。

四、质量督导工作有哪些形式?

质量督导的工作形式可大致分为现场(日常)督导、专项督导和年检评估。

现场督导是指质量督导员受委派机构委派,对评价机构的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专项督导是指质量督导员受委派机构委派,对评价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或重点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年检评估是由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指派督导组对各评价机构年度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对照年检评估标准对评价机构做出评定。

五、质量督导人员的工作内容

内督应遵循全覆盖的原则,加强对认定工作的准备情况、认定过程和认定结果实行全程督导,并通过认定管理平台及时填报上传内部督导评分表,评价机构可结合本机构实际提出规范管理内督要求。

外督主要工作方式如下:(一)质量督导员提前了解当次评价活动的总体情况;(二)质量督导员通过现场督导、数据比对、抽查评价资料(含录像)、远程监控等多种形式督导,提倡技术督导;(三)委派机构视质量督导员反馈的情况向评价机构进行调查核实、约谈提醒、发出提醒函或质量通报;(四)评价机构应根据约谈内容和提醒事项完善或整改相关工作;(五)委派机构可结合实际,增加日常督导频次,扩大督导覆盖面。

专项督导可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进行。督导前,应当明确督导事项,成立督导小组。督导小组原则上由3名及以上质量督导员组成,主要工作程序如下:(一)督导小组对评价机构进行现场考察(核查)、听取意见;(二)督导小组对评价机构的自评(自查)报告、现场考察(核查)情况进行评议,形成初步督导意见,并向评价机构反馈;(三)委派机构根据督导小组初步督导意见,综合分析评价机构的申辩意见,向评价机构发出质量督导意见书;(四)评价机构应根据质量督导意见书完善或整改相关工作,并提交整改工作报告。

六、质量督导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熟练掌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各项规定质量督导人员应熟练掌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能对理论知识考核、实际操作考核、考务流程、技术手段、人员管理、题库管理、证书管理、考试纪律等实施有效地监督、检查和督导。

(二)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质量督导人员应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责任心,严格工作标准,认真履行督导职责,客观公正地反映实际情况,不得隐瞒和虚构事实,遵守回避制度,不能参加有可能影响其客观公正督导的工作。此外,还应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违规违纪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评价机构和责任人提出改正意见。

(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质量督导人员应从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管理或技术工作的人员,或承担考评工作3年以上,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技能水平和考评工作经验。

七、成为质量督导人员有什么好处?

(一)聘任与津贴补助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质量督导人员实行聘任制,聘期一般为3年。期满后需继续聘任的,由指派机构对质量督导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并记入督导员档案,作为年度考核和续聘的主要依据。督导工作结束后,指派机构可对参加督导工作的质量督导人员给予津贴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和办法根据财务管理规定自行确定。

(二)省辖评价机构申报申报省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原则上由各省结合实际制定。但不论是《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人社职司便函[2020]17号),还是各省份印发的考评人员管理办法等文件,均对申报机构的质量督导人员队伍建设提出要求,即想要申报省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就必须要有质量督导人员队伍。

(三)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根据相关规定,评价机构应选聘的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负责对本评价机构实施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进行质量督导,并定期开展内督培训工作,制定具体的培训工作方案,向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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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欣辰测评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