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征地拆迁的 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
史西宁主任代理过大量被强拆的案子,令人惋惜的是,许多人遭遇“强拆”时候,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被强拆之后也不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些老百姓会报警,但是报警时应该说些什么,咱们老百姓却不知道了,这些法律知识的缺乏,成为了老百姓维权的障碍。今天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来和大家分享一些技巧和方法,供广大被征收人选择。
一、报警电话要录音,方便启动后期的维权程序。报警时要保持冷静,说清楚案发时间、地点、现在发生的情况,留下自己的姓名等相关信息。警方在接到报警后有义务出警,如果警察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仍然没有出警,老百姓可以进行诉讼或者复议,通常情况,复议或者诉讼之后,警方会立案查明案情或者出具相关证明,确定强拆的部门。史律师提醒大家,千万不要以为房子已经拆了,报警没有用,报警的目的是为了让警察确认强拆的时间和强拆人,为日后诉讼留下证据。
二、对强拆前的屋内或者屋外的情况进行拍照或者录像,为日后诉讼保留证据。注意强拆中保护自身的安全同时避免摄像的设备被损坏,收集好证据之后要进行备份。同时一定要保留好房屋产权证、建房许可证、经营房屋的收入情况等证明材料,不可随意的交给别人。
史律师提醒您:
千万不要延误了诉讼期限,否则将面临法院不予受理的困局,否则就得不偿失了。如果您有任何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咨询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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