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之声网讯(永吉法院 汤振华 王媛)眼下,即将进入秋收农忙季,为不误农时,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双河镇法庭积极采取便民诉讼措施,组织法官到当事人家中上门开庭,全力促进涉农纠纷案结事了人和。
李某和她的两个女儿于1995年春获得第二轮农村承包土地 0.52 公顷,但还未到规定承包年限,由于社里对上级政策精神理解有误,1997 年李某所分得土地被社集体以大会决议的形式强行收回,作为社里机动地分给该社多家农户。后经有关部门调查,充分证明李某母女三人承包土地被集体收回的行为是错误的,应返还其土地。当年同村的王某被分得此争议地 0.02公顷。 然而十多年过去,李某丈夫苗某多次与王某沟通,王某始终拒不退还,占有耕种。无奈之下,李某将王某告上了法院。
办案法官唐雪莲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与王某取得联系,了解案情并依法按程序推进工作,获知他行动不便无法到法庭正常参加庭审,法官在征得李某同意后,决定到王某家中组织开庭。一大清早,清点好了庭审资料,法官踏上了前往王某家的路。来到王某家中,王某对法官到家中组织庭审表示了感谢。法官与王某开始聊起了家常,从家中状况聊到占地纠纷:“你这地一欠就是十多年,都是乡里乡亲的住着,犯不着因为这伤了和气……”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原来王某不还钱主要是因为李某不仅要求返还土地,还主张这些年由此造成的损失。“你看因为这点地,因为这点钱,伤了感情犯得上吗?人家也不是不还你地,中间产生的损失很难界定,几十年的交情可不能因为这点事就这么没了……”法官同时做着双方的工作。通过法官的不懈劝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王某将土地归还给李某,李某收到返还土地后不再主张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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