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代孕合同通常被认定为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为什么我们不能在中国完成代孕,而且会有代孕合同?业内机构优康生殖解释说明,中国的医疗机构确实无法从事代孕技术,但其他一些国家允许代孕。有些人会通过中介找到国外代孕妈妈来完成代孕。因此,与中介机构或外国医疗机构之间存在一些合同纠纷。然后,根据我国的司法实践,一般认为本合同包括代孕服务无效。

2020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涉外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张某与香港某公司签订协议,协助张某在泰国产卵,安排代孕母亲,张某向香港公司支付一定费用。后来,双方发生争执,向法院提出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和卫生部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办法》第三条,代孕违反了中国的公共秩序和良好习惯,损害了中国明确禁止的社会公共利益,任何机构都不能从代孕服务中获得商业利益。根据合同涉及的合同和当事人的表现,香港公司为张某寻求精子捐献志愿者,支付精子捐献志愿者和代孕母亲的费用,并提供旅行安排、生活饮食、翻译等服务。医疗机构预约和医疗护送。以代孕相关服务为中介寻求商业利益,香港公司上述行为与上述禁止条款相反,因此本案涉及的合同无效。合同的无效意味着任何一方都不能根据合同主张权利。不仅中介方不能根据合同要求收取费用,而且寻求“代孕”的一方也不能要求中介方根据合同规定提供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因此,即使签署了包括代孕服务在内的合同,未来双方都将面临巨大的风险,特别是寻求“代孕”的一方。

代孕费用普遍都很高,并不是一般普通家庭能够承担的起,据记者了解到,广州代孕包成功的费用在60万左右,供卵费用在8万左右,包生儿子的费用还会更高。众所周知,由于地区文化的特殊性,广州地区的辅助生殖机构是最多的,可以说该地算得上是国内代孕的发源地,不乏有许多从事多年“地下代孕”的公司,据说已为上万家庭代孕过孩子。

代孕一直存在于我国法律灰色地带,属于民不告官不管的状态,代孕行为和结果因易发生法律纠纷而不应受到提倡和鼓励。首先,虽然当事人双方通常都签有代孕协议,但这种协议因不受法律保护,其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内容形同虚设。其次,一旦涉及诸如赡养、继承或者出现代孕子女有先天残疾问题,将给权利义务主体的技术性确认造成严重困难。”上海泽天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还认为,代孕所生子女与其他有近血亲关系子女之间,可能发生近亲结婚的可能,从而引发更为复杂的新的伦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