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文山市人民法院马塘人民法庭高效调解了一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案件原告潘某于2017年与被告王某达成口头约定,由原告为被告建盖的房子浇灌板面,工价为每平米80元,楼梯按双倍平方面积计算。原告按被告的要求将房屋第一层浇灌好后,被告仅支付了原告5000元的工程款,尚欠15000余元工程款未支付。多次协商无果后,原告于2021年9月17日向文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对案件进行了详细了解,多次和原、被告双方进行沟通,听取双方意见。由于该案中双方对施工面积存在争议且施工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于是承办法官冒雨前往现场进行勘察。
在现场勘察的过程中,承办法官实地测量了施工面积,查看了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同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双方讲解法律的相关规定及双方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经过法官的耐心释法、讲法,双方当事人由拒绝调解转变为了主动申请调解。调解结束的当天,原告就拿到了被拖欠4年之久的工钱。
马塘人民法庭充分发挥处于基层的优势,积极践行“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为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贡献力量。
供 稿:张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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