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

云南省体育局发布通知

要求云南各地、各单位

在规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

审慎有序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

通知全文如下

云南省体育局关于有序恢复

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的通知

各州(市)教育体育局、各省级体育社会组织、省体育局有关直属单位:

2021年5月,体育局印发《关于加强全省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体育系统加强赛事安全管理工作。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常态化阶段,全省体育赛事活动专项整顿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为切实满足群众参与健身活动的迫切需求,现将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举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各地、各单位在规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审慎有序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

二、 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筹备期间要严格按照《云南省体育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云南省体育赛事活动专项整顿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做好赛事组织方案、安全风险防控方案、应急处理方案、疫情防控方案研究制定工作,举办期间认真落实安全防范各项要求。

三、 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坚持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级体育主管部门要把控赛事活动组织的全过程,积极防范化解举办过程中的各类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四、本通知所指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是指各级体育主管部门主办或承办、在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备案、社会体育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具有广泛参与性的群众体育赛事活动。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网微信号 大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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