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

8月8日18时45分,栖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桃村镇一公司门口发生交通肇事,一辆红色三轮摩托车撞伤路边乘凉群众后逃逸。接警后,办案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

民警赶往事故现场途中,在距事故现场10公里处,发现一红色三轮摩托车撞在桥护栏上,车旁一男子受伤。民警立即拨打120并上前查看,发现受伤男子系三轮摩托车驾驶员初某,且身上有浓重的酒味。民警在勘查保护现场的同时,对初某进行现场酒精检测,结果为19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民警经仔细勘查,发现该三轮车左侧有明显碰撞痕迹,结合第一起警情报警人提供的肇事车辆特征,分析该车可能为肇事逃逸车辆。

民警进一步对肇事车辆进行碰撞痕迹、车况信息比对,通过对事故现场勘察、监控视频、调查走访等,确定该红色三轮车就是肇事逃逸车辆。

经审查,8月8日18时40分许,初某醉酒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行驶至桃村镇某公司门口时,将路边乘凉群众撞伤,驾车逃逸过程中,其又撞上护栏,被出警民警查获。目前,犯罪嫌疑人初某(男,52岁,福山区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