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
通告
唐政通字〔2021〕10号
为缓解市中心区因市政道路及燃气、热力等市政管网改造造成的交通运行压力,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自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31日,在市中心区二环路(不含)以内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日内,每天7时至20时(含周六、周日),实行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即:按车牌尾号双日双号通行,禁行单号车辆;单日单号通行,禁行双号车辆;车牌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车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含本地临时车牌,不含外地车牌)。
二、限行日内,城市公交车实行免费乘车。
三、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许在禁止通行范围内道路行驶:
(一)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军车;
(二)持有市区货车通行证的邮政专用车(含特快专递车)、燃油(气)运输车和鲜活产品运输车(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执法任务的行政执法车;
(四)作业期间的保险查勘车、殡仪馆殡葬车、专用清障车、洒水车、扫路车、护栏清洗车、吸污车、垃圾清运车;
(五)悬挂合法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由市残疾人联合会审核的下肢残疾人驾驶的本人或配偶的小型汽车。
四、二环路(含)以外区域,继续按照《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告》(唐政通字〔2020〕6号)执行每天禁行两个尾号的限行措施。
五、二环路指西南环线-新建二环路-205国道相连形成的环路。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7日
玉田县农村分布式
光伏发电项目实施明白纸
一、政策导向
为进一步推动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减轻农户冬季取暖负担,国家鼓励以政府积极引导、通过企业租赁使用农村屋顶及空地安装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方式给予农户补贴,农户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二、实施细则
(1)房屋租赁费用标准
备注:农户本着自愿原则,可根据自身需求增加安装容量。
(2)屋顶租赁标准
①近10年内没有搬迁、翻盖或是更换屋顶瓦面的屋顶。
②建筑结构建议选用为砖混、钢筋混凝土、钢结构房屋,屋顶为脊房(瓦房)屋顶、平顶、农户院内周边可利用空闲场地。
③土坯、夹层房屋不建议安装。(详见附件:房屋现场考察标准指南)
④房屋或空地阳面安装位置无遮挡,如有树木或其他遮挡物在安装前农户应提前清理完毕。
(3)房屋安全问题
光伏组件安装需要房屋具备一定的承载力,农户应告知企业房屋建筑结构及建筑材料使用情况,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光伏组件安装并确保承载力安全。因企业光伏电站的建设施工、运行维护造成农户人员、财务损失的,由企业负责处理和承担,并赔偿农户相关损失。但因农户弄虚作假造成企业投资出现损失的,由农户负责赔偿相关损失,并承担相关责任。
(4)屋顶租赁期限及要求
①屋顶整体租赁年限为20年,经甲乙双方协商可按同等价格再续租5年。
②用户与实施企业签订租赁等协议(实施企业负责提供)。
③租赁期内光伏电站产权及发电收益权归实施企业所有,农户应完全理解和同意相关收益全部归项目实施企业所有。
④农户应积极配合提供电网公司所需的并网手续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农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房本复印件或房产证明原件(加盖行政村和乡镇级以上政府公章)、申请表、银行卡原件复印件(用于支付租金使用)。
⑤光伏电站按照国家规定最少持续运营20年,因项目投资大,成本回收期长,安装农户在租赁期内不能恶意违约,否则承担给实施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⑥农户在屋顶租赁期内应保证光伏设备财产安全不受破坏(非人为条件下除外),若出现直观破损情况应第一时间联系实施企业或电网公司。
⑦积极配合后期运维人员对光伏设备的日常运维和检修工作。
(5)房屋翻盖或修缮问题
已实施“煤改电+光伏”项目的农户,房屋如需翻盖或修缮的需提前与电网公司和实施企业提前沟通报备,经双方单独协商一致后再进行翻修,翻盖时间及周期(不得超出6个月时间)。屋顶租赁期限按光伏设备停运移装时间相应顺延且光伏设备停运期间当年租赁费按比例扣减。
(6)租赁期内农户房屋产权出售/赠予或抵押等问题
在租赁期限内,农户需要出售/赠予屋顶所在建筑物,或将建筑物赠与、互易、设立抵押权等造成建筑物所有权发生变动或有可能影响本协议继续履行的,农户应提前六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并且农户应保证屋顶所在建筑物的受让方或者实际所有权人继续履行本协议,若不再履行协议,需农户对光伏发电设备按照实施价格进行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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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碳新时代 光伏新征程
玉田将利用两年时间
在农村、党政机关、公共建筑和工商业屋顶
按任务比例完成全县推广安装工作
让我们积极参与到清洁能源建设中
拥有自己的家庭光伏项目
积小流以成江海
为玉田的发展贡献力量
让绿色能源点亮千家万户
为全面落实“双减”政策,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2021年10月13日下午,区政府副区长于杰责成政府办联合区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等职能部门及属地综合执法队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我区校外培训机构“双减”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督导检查。
检查组针对校外培训机构证照是否齐全、消防安全、虚假广告宣传、违规设置牌匾、超范围经营和非学科类是否从事学科类培训等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对发现问题的培训机构提出了整改要求,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对无照无证的办学培训机构现场下达了停办通知,予以关停,责令其立即停止一切教学培训活动。此次共检查校外培训机构15家,责令限期整改9家,关停无证无照及不符合办学条件的3家。
下一步,古冶区相关部门将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查处无证无照的校外培训机构以及无证有照的校外培训机构超范围经营行为;持续打击违法办学行为,规范有证有照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全力营造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推进古冶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健康发展。
来源:唐山劳动日报、玉田风景线、古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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