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以下简称长科院)创建于1951年10月,隶属于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是国家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现将长科院2022年度校园招聘(博士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告拟招聘岗位全部为博士岗位,共计39名,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及拟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硕士岗位的招聘公告后续发布,敬请关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敬业精神。
(三)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四)身体健康。
(五)博士,年龄不超过32周岁。具备与所学专业或所应聘岗位相关的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年龄不超过34周岁。
(六)具备博士学历的普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毕业的研究生及海外高层次留学归国人员,要求于2022年12月31日前到岗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七)敬业爱岗,有团队协作精神,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抗压能力,吃苦耐劳,能够从事野外工作。
(八)国家英语六级考试(CET-6)达到425分(含)以上,或雅思6.5分(含)以上、托福95分(含)以上成绩。在国外留学1年以上不做英语成绩要求。
三、主要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长科院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咨询、报名
长科院招聘工作组拟在(但不限于)清华大学、四川大学、河海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高校校园开展招聘工作,现场接受咨询、报名、资格审核。应聘人员也可以登录长江水利科技网站在线报名。
(二)考试
1. 现场面试测评。现场面试测评包括应聘人员自述和评委提问两个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组织协调、团结协作、语言文字等综合能力及专业水平等。
应聘人员自述采用ppt形式。自述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现场面试测评环节如有合适人选,可免予复试,直接签订录取意向书。
2. 学术报告考核(复试)。根据面试测评情况,如需增加复试,按照应聘人员的总体表现,以1:1的比例邀请参加学术考核的应聘人员参加下一阶段在武汉集中组织的学术报告考核会。
(三)签约聘用
经公示合格的人员,在院党委会研究确定并报长江委人事局备案审批后,由长科院人事处按规定办理就业协议书的签订和聘用手续。
点击链接查看完整公告和岗位信息:https://mp.weixin.qq.com/s/UWRVR-VZ0DEQbTi9Ytjk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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