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上午,上海潍坊西路一酒店内发生命案,53岁的贾姓男子因工作纠纷,将41岁的女同事杀害。据现场目击者称,他亲眼见到犯罪嫌疑人被警方带走。据他了解,犯罪嫌疑人作案后并未逃离现场,而是让前台工作人员报警。 10月15日下午,记者来到案发现场附近看到,现场附近停有多辆警车,涉事酒店门前拉了警戒线,附近有多位民警维持秩序,不少市民驻足观望。
民警告知大家,请大家不要聚集,不要拍照,不要议论和传播。附近一送快递的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上午他在附近送完快递后,看到附近多人聚集,且有许多民警。 他上前看到,酒店内一男子,身材比较高大,身上有血迹,被警方带走了。 他本来拍了视频,在民警要求下,他删掉了。 该快递工作人员表示,案件发生后,许多顾客退房。他从一顾客口中得知,事发后,凶手并未离去,直接去前台让酒店工作人员报警。疑似因顾客投诉酒店早餐质量不高,引发该酒店内部厨师长和店长矛盾,最终案发。(信息来源:极目新闻)
10月15日中午,上海市潍坊西路一酒店内发生命案。犯罪嫌疑人贾某(男,53岁)厨师长因工作纠纷将同事袁某店长(女,41岁)杀害。涉事酒店被警方封锁,据相关同事爆料是因为厨师长与店长因为工作纠纷导致此次事件的发生,整个案件细节用心理学来分析下。厨师长整个情绪的变化过程,据同事爆料厨师长在杀人的时候手段很残忍。把袁某的脑袋切下来放在了桌子上,杀完人后并没有选择逃跑而是等待警察过来。那从杀人到结束整个过程很清晰明确,这不是一场临时的激情犯罪。而是提前做好了心理准备等待某个爆发点选择了以这样的手段来结束心中的怒火,来宣泄情绪的目的。
这里有个心理问题就是一个人为什么会愤怒到这个样子,人不会无缘无故的去残忍的杀害一个人。我是一名后堂厨师长,但是和前厅经理的关系总是不融洽,两个人的脾气都事爆脾气,大家都不想吃亏,都想在上级面前认为自己的工作干的好,但总是因为一些小的事情两个人发生矛盾,闹得大家都不愉快,两个人见面都和仇人似的,上级也总是偏袒前厅,自己心里怪难受的
这是餐饮行业最最普遍的矛盾,要处理好这个关系前厅经理需要了解后厨的工作流程工作规矩,以及他们的辛苦,还要了解他们的秘密。也就是说,如果你不懂他们,你根本无法和他们处好,并且随时被他们玩弄。退一步海阔天空,所以以后遇事,自己先主动让一步,你一让,他也就不会成心再找你麻烦了,所以搞好人际关系在当今社会是非常重要的。没必要总是针尖对麦芒,这样对谁都没好处,大家的本意都是干好本职工作,天天带着气,又怎么能干好工作呢。所以和睦相处才能双赢。
而这个案件、那就是这个店长在处理事情上的方式比较苛刻,没有做好一个管理者应该有的沟通能力。在餐饮业店长与厨师长是平级的关系,是需要互相合作才能完成对客人的服务。店长与厨师长的矛盾只有一个方向,就是菜品的问题前厅与后厨经常吵架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每一家店都在发生者同样的事情,但如何解决这个世纪难题是所有老板都很困惑的问题。首战你做为店长你负责前面与客人的服务,那做为客人肯定会有各种问题出来。对于食物的味道咸淡等问题都会被经常投诉,在这个问题出现后做为店长与厨房就会出现分歧。厨房认为这菜没啥问题有的给换有的不给换,这样就会造成前面投诉量增多等一系列的问题发生,当把所有压力成本都压在厨房里去,当每月末算利率的时候就会亏损严重。那这两个突出的问题摆在眼前,以此案件来看是前厅的店长把压力过多的责任让厨房承担了。
一个五十岁露头的人,心态一般会以稳重为主,而且五十多岁,社会经验和工作经验应该已经很充分了,又处在正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年纪,长时间做酒店工作,平时各种问题和投诉应该也不少,藉此是否可以武断地认为他心理承受能力应该不会太差?让这样一个男人举起刀来,以极端泄愤的方式杀人犯罪,我是不信两人平时没有积怨的。抛开冲拳,我更倾向于等警方通报,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男人该杀杀,该判判,为自己的行为买单无可厚非。受害者嘛,失去生命已经是最大的代价了,对错与否,指责与谩骂已没必要。
只是她的对错或许可以做出一面镜子,照见女性在职场中的不足与不当,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避免出现下一个触雷的受害者,毕竟与男性比起来,女性强势在嘴,男性可是强势在身体。当然,男性也要注意自己的情绪控制,不止对父母和妻子儿女负责,也对自己的生命和自由!极端永远是一把双刃剑,出现在违法犯罪亦或者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不可取,但极端也是一次对社会和人性边界的试探,总有人要做,也总有人会做,只求极端越来越少,而其教训也可以矫正我们越发偏离的内心。
前几天香港也有一个31岁的混血男子,对一个出租车司机狠下毒手,割喉杀害。这些杀人凶手,看样子就是个普通人,很少长得凶神恶煞的。香港这个男的,街坊邻居对他的印象是,人憨厚,笑容可鞠,茶餐厅老板说给他多送一杯饮料,他也会谢谢很多遍,就这样普通的一个市民,他原来能干出来杀人的事。他的朋友说,听他吐槽过,已经很久没找着工作了。而今天的上海全季酒店事件,系因工作纠纷;几年前那个袭击警局的人,是因为他被冤枉偷自行车被拘留;那个莆田的杀人案,是因为五年来房子问题的憋屈一夜爆发……
不禁让人深思,这到底得有多大的生活压力才会做出这么极端的行为,排除那些本来是有精神疾病所以伤害他人的情况不说,对于这种积怨已久,选择伤害他人、报复社会的基层人员,我们是否真的要多给予他们关怀,不说给多大的帮助他们,至少不要对弱势的群体落井下石,不然不知道哪天,就变成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维护社会安宁,关爱基层群体,是任重而道远的事。但无论如何,犯罪是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希望我们的法律意识能进一步提高,遇到问题,采用积极的方法解决,不要走极端,否则谁都帮不了你。
同时我们是不是也该反思一下,自己工作时候,有没有对同事太过苛责,故意刁难,冷嘲热讽,落井下石,隔岸观火,煽风点火。我们是不是应该对同事多一些善意,特别是同事在面临家庭,工作压力特别大的时候。之前我有个同事,单亲家庭,母亲重病,妻子出轨,孩子刚出生就进icu了,还不是自己的孩子。领导为难他让他外派郊区工地,老板骂他废物,HR压他的调薪申请,客户拿他出气。这时候他有一笔出差费用报销,我本来想他曾经早上故意不和我打招呼,本来想卡他一下的。后来还是心软了。我们应该有更多善意。
最后我们谈谈案件里的疑犯会不会死刑。笔者认为还真不一定死刑,这个案子属于激情杀人,激情杀人的概念进入大众视野应该是药家鑫案中一审辩护律师提出药家鑫为“激情杀人”,建议法院从轻,当时这一辩护思路出来,引发了许多讨论,但其实到今天,我国对于激情杀人方面的研究和实践都没有太深入。
首先需要明白的是犯罪学和刑法学上的“激情杀人”概念不同,我们可以简单地将犯罪学理解为一门实践性的学科,侧重研究事实,将刑法学理解为以成文法为依据,侧重研究规范的学科,更偏重揭示犯罪的法律特征以及犯罪与刑罚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准确地惩治犯罪。所以如果问激情杀人的定义是什么,可以从犯罪学和刑法学两种视角去看,但是问刑法里是否有对应条款,则更需要从刑法学的角度去回答。
在犯罪学上,“激情犯罪”就是一种由于受到一定外界刺激而清晰激烈冲动引起的突发犯罪,“激情”的状态强调“迅猛爆发、激动而短暂”,因为处于“激情”的人理智大为降低,认知和行为都可能出现不受控制的状况,导致严重的后果,且在事后行为人往往后悔不已。根据这种定义,药家鑫被受害者记车牌号的行为刺激到,爆发出激烈的情感进而杀人,称得上“激情杀人”。
刑法学上的概念与犯罪学上的概念有联系也有区别,“刑法学的犯罪,只是基于刑法作用和刑罚目的而从犯罪学的犯罪中选择出来的一部分”,举例说,犯罪学上认为A是犯罪,那刑法学可以认同其观点,并对A的行为加以刑罚规定,但是也存在犯罪学上认为B是犯罪,但是刑法学却不认为B应当被法律条文规定为犯罪的情况。因此,当涉及司法问题,哪怕具体个案中出现犯罪学概念上的“激情杀人”,但刑法尚未规定,刑法学也不能主张“激情杀人”影响量刑,否则会误导司法实践。这也是药家鑫案中,律师尝试以“激情杀人”辩护,但是却无济于事的原因。
不到最后谁都不知道结果,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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